有人总结了“霸王条款”的“形式”:主要包括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霸王条款的一个主观目的就是利用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获得非法甚至违法利益。

01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01

了解霸王条款

今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些霸王条款引起了关注。说到底,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有人总结了“霸王条款”的“形式”:主要包括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霸王条款的一个主观目的就是利用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获得非法甚至违法利益。

02

霸王条款何其多?

根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的一项调查显示,85.3%的受访者现在还会遇到商家的霸王条款。餐厅“禁止自带酒水”(64.0%)和“特价商品不退换”(60.8%)是受访者最常遇到的霸王条款。

调查显示,受访者遇到的其他霸王条款还有:银行“离柜概不负责”(53.7%),“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55.3%),其他还有:保险(37.8%)、旅游(32.1%)、通信(27.5%)、超市(21.8%)、供水供电供气(21.1%)、租房买房(17.9%)和快递(12.2%)等。

调查中,66.2%的受访者表示通常能识别商家的霸王条款,33.8%的受访者不清楚。

03

不少人对霸王条款不敏感

据了解,生活中,有很多人对商家的霸王条款不敏感,对霸王条款做到“容忍”的不少,做到“零容忍”的不多。其中维权成本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包括财力、精力等,有时候还要拖上一段时间,商家可以等,而消费者不能等,面对诸多的霸王条款,有不少人放弃了维权。有不少人采取了原谅,觉得无所谓,不想计较。

专业人士建议,面对商家的霸王条款,有时打几个电话或者去工商等有关部门一趟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建议消费者生活中要不怕麻烦,现在消费者除了直接去单位还可以利用电话、微信、互联网等很多渠道可以发声和维权,方便也省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站出来。因为消费者忍气吞声,正是一些不良商家所想所要达到的目的。

04

社会多方都要“努力”

业内人士介绍,要让“霸王条款”在市场上消失,光靠消费者自身或是消费者协会的力量远远不够。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职责,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依据法律规范商家拟定的各种消费条款,对经批评教育仍不纠正的商家施以经济、行政处罚,铲除“霸王条款”生存的土壤,让消费者花钱消费放心省心。

好了,看一些哪些有关房地产的霸王条款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详细地再看过来,下面的是不是霸王条款?

郑州某开发商延期交房给业主的函

郑州某开发商给业主签的收钱认筹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郑州某开发商给业主签的收钱认筹书

郑州某开发商给业主签认筹书还捆绑美容卡

郑州某开发商交房后的地下车库像泥土大马路

郑州某开发商涨价店堂告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郑州某小区被业主和网友吐槽

郑州某开发商卖给业主的车库其实是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