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同一个社区
业主和物业公司
本应是长期共存、互相依赖的关系
但因出现物业服务问题和欠费问题,他们却成了“冤家对头”,
引出了许多物业管理纠纷......
某小区业主群
业主A
我家房子一直漏水,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决定不交物业费了!
业主B
我买了这房子之后一直没有居住和出租,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不用交物业费吧?
业主C
这物业服务太差了,有一次我的车被剐蹭,去物业调取监控都被拒绝了,还想让我交物业费?
近日,某物业服务公司向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送来锦旗,感谢龙华山法庭法官高效调解数起涉及商铺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据了解,因多方面原因,位于仙桃某商圈的数家商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经多次催缴无果后,某物业服务公司遂起诉至仙桃法院。
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案件数量较多,龙华山法庭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及时化解该系列纠纷。为降低对商铺业主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利用夜间休息时间上门开展送达、调解工作。多名法官分工配合,一方面与业主“唠家常”消除业主抵触情绪,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建议,敦促其和业主保持有效沟通,实际解决业主反馈问题。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大部分业主当场支付了相关费用,物业服务公司也表示会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更加舒心的物业服务。
上门送达法律文书
组织双方调解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仙桃法院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灵活快捷、便民便利优势,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温馨提示
由于在物业服务行业本身存在项目多、标准难以量化等特点,导致纠纷多、化解难。若想避免物业纠纷,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业主、物业公司双方应多些契约精神、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规则,加强对彼此权利与义务的认识。出现纠纷后,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消除误会,少一分抱怨和指责,多一分理解和宽容,构建“幸福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法官建议: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应注重收集证据,留存交纳物业费等收据,以“证据”抗辩!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