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张沁萌

编辑/刘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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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审理现场

11月24日,河南省淅川县寻仓房镇下寺码头,巡回法庭审理了宋志国及其妻子的非法狩猎野猪案。这场审理持续了40多分钟,县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在庭上,宋志国第一次听到他电野猪的那套电网各部件的学名:“绝缘木签、电丝网、警报器......都是禁用械具。”

在整个调查、举证、辩论环节,宋志国整个人都是懵的,他几乎没怎么说话。面对法官的质询,他的律师站起来辩护,“人家的庄稼都被野猪毁了,让他怎么办?”

宋志国及其妻子非法狩猎野猪案宣判12天后,12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在新名录中,人们发现野猪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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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目前仍在“三有动物”保护名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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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收

野猪又来了。

宋志国守在地里,听见玉米杆噼啪倒伏和玉米叶窸窣作响的声音,还有野猪的哼哼声。拴在一边的小狗向黑暗大声吠叫。他拉起窝棚里的电灯照过去,看见两三丈远的地方闪着两只猩红的眼睛。以他饲养家猪的经验判断,这只野猪有300来斤。

一人一猪对视了一会儿。宋志国不敢轻举妄动,他听过很多野猪伤人的事,心里犯怵,知道自己不是它的对手。那只野猪俨然一副首领的劲头,就定在那里不动,等着它领的小野猪都跑掉了,才转头离去。宋志国对此无可奈何:十几只野猪下山一趟,他的庄稼就要毁掉两三亩,甚至更多。

在清泉村,不少庄稼人和宋志国有类似的经历,在他们口中,野猪像干旱、洪涝一样让人咬牙切齿。清泉村地处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藏在秦岭一脉的大山之间,丹江水从村旁流过,滋养了山上的大片林地。这里因此也成了野猪的理想栖息地,在村民口中,它们聪明、凶狠、难应付,闯下的祸数不胜数。

清泉村大部分村民都去外地打工了,留下来不到百十来口人,多是老人和小孩。村里的田地撂荒了不少,作为为数不多留下来的青壮年,宋志国自家有三四十亩地,加上给离家打工的亲朋好友帮忙,总共照看着一百六十多亩地。他的很多田地都靠着山脚,那里也是野猪下山的必经之地。

一年四季,野猪除了冬天几乎都会下山,尤其是每年玉米快收了和麦子要结穗的时候,野猪成群结队地扑倒庄稼、啃食作物、踩踏田地。今年夏天,河南雨水多,山区潮湿,田地里好几天都积着淤泥,野猪每天在泥里打滚。如果赶上下雨天,村民在这头撵,野猪就跑到那头,一整个白天都不出地。

这些年,野猪似乎越来越多了,宋志国把原因归结为“没人打野猪”,也“没有狼”,清泉村周边山上到底有多少只野猪,谁也说不清楚。“野猪一年抱两窝,又生小野猪,太多了。”南阳市林业局发布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受野猪危害的乡镇达到37个,受灾农田面积达20509亩,经济损失2285万元。

为了保护庄稼,村民们想尽了法子,敲铁皮罐子、扎颜色鲜艳的稻草人、架灯,宋志国叹着气连声说“不管用,都试过了,全都不管用。”

他还试过在地里栓条狗,野猪根本不怕;他在网上看到“国外的那种钢丝围笼”,一打听,一个要几万块,置办不起;别人建议他可以种些野猪不吃的东西,但野猪“不挑嘴”,宋志国刚抢收了小麦换种上玉米,野猪马上就来拱吃。他也不敢换种树苗,“耕地红线”的规矩不能坏,“种粮食的地不能轻易种树,会罚款。”

最笨的办法是每天守在地里,野猪来了就把它吓唬走。但这个办法不过是图个安心:有时候野猪一听到人声就跑,有时候它们根本不理会人的威胁,各种办法用过两天就会失去作用。宋志国的地多,靠山近且分散,晚上看顾不过来,而且总会打瞌睡。

宋志国心疼那些烂在地里的庄稼,收成眼看就打了水漂。一家的生计都在这些田地里,买种子、化肥的钱,农忙时请短工的钱,一家五口的吃穿用度,还有两个孩子上中学的学费。

当今年夏天过去之后,宋志国算了算,因为野猪,他的100亩玉米有70亩绝收,小麦被毁掉了3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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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国被野猪毁坏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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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猎”

电网是一个湖北人留在地里的。清泉村离湖北很近,有些偷猎野猪的湖北人会跑到这里来架电网,猎到野猪之后把猪肉倒卖到外地。

宋志国很“欢迎”这些人来打野猪,他不懂法律对“偷猎”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在他看来,对付野猪,电网是最有效的,“这是给农民帮忙”。晚上,村民们知道有人在地里电野猪,大多早早回家休息,不在地里走动,这是他们和偷猎者达成的默契。

宋志国地里靠山的一侧也被架上了电网,每隔几米就插上木棍,木棍顶缠上细钢丝,像篱笆一样隔开了耕地和山。在和一个湖北人偶然的聊天中,宋志国得知了电网的用法,听上去很“高科技”,不需要拉电线,靠电瓶发电,打开开关以后,只要有东西撞到网上触电,报警器就会响起尖利的声音。

那个湖北人没透露过任何关于自己的信息,到他“消失”的时候,宋志国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人说是被举报了,有人说是因为疫情,“不干净”的猪肉卖不出去了。

电网就这样留在了宋志国的地里。在对野猪无计可施的时候,宋志国动了使用它们的心思,他和妻子说,“听说用电网电野猪管用。” 妻子同意他去试试。

5月的一天,天黑下来,等地里不会再有人经过后,宋志国打开了电网开关。按照湖北人的说法,必须在晚上打开电网,天亮马上关掉,时刻守着,不然可能会误伤其他人。宋志国于是拖了塑料布到地里坐着,也不敢睡。

第一天尝试电野猪就很顺利,他刚打开开关不久,就电到了一只。那是一只小猪,六七十斤,是打头阵往地里冲的——大野猪聪明,不会轻易往电网上撞。

“可死了”,宋志国高兴地想,“终于不能吃我的庄稼了。”

天亮以后,他骑着摩托车把打到的野猪驮回家,打电话叫妻子回来烧水、收拾猪肉。宋志国养过一阵子猪,宰猪非常熟练:把野猪放血、烫毛,切割成块,冻进冰箱里。按照他的形容,野猪肉很肥,因为常吃庄稼,吃起来和家猪没有什么不同。

宋志国家离田地很近,两三分钟就能到。每次电野猪他并不遮遮掩掩,也不怕人看见,他总觉得,保护自己的庄稼是“天经地义的事”。

一般来说,他一次可以电到两三只野猪。电过这一次,野猪一星期内不会再下山,一星期之后,就会卷土重来。他坚持用电网和野猪“斗了一段时间”,电到了8只野猪,冰箱里冻了400多斤猪肉。但是,家里只有他一个劳力,因为夜里不能睡觉,他白天没有力气干活,精神上也很疲劳。

宋志国说,用上电网十几天后,他正想着靠这个对付野猪不是长久之计,电网的一个零件也坏了,“炸了”,他就把那东西扔到了河里,从此没有再开过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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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锯

妻子被警察带走的时候,宋志国并不在家。等妻子回来,胆战心惊地向他描述经过,他才知道,有人举报他电野猪,自己“犯法了”。

他电野猪、带野猪回家时都没见到有人,因此只能猜测是村民举报的,但不知道是谁,“现在我们村里人都很复杂”。

第二天,他搭车去了淅川县公安局,交代情况一直到晚上。后来,公安部门又到家里没收了他的电网、野猪肉,告诉他,野猪不能猎,更不能用电网猎,就算是猎到,也不能当食物吃,应该就地埋了,“怕有病毒和细菌”。

宋志国说自己没什么文化,这是他第一次知道,野猪是“三有”动物,他觉得有些“委屈”,认为野猪是害兽,自己的庄稼被野猪毁了,他要采取行动,要报复。

村干部也被要求去作证:宋志国没有做过坏事、没有犯过法,一切都好,就是为了种庄稼,没别的办法才去用电网,他不知道什么叫“法”。

警察还问他,为什么不告诉政府,让政府解决问题?

宋志国对此感到不满:“怎么没上报过?我上报了好几次,没有人管。不是为了庄稼,谁去打野猪?” 他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政府部门沟通,只能一次次找村委会。清泉村的多位村民告诉深一度记者,他们都和村委会反映过野猪的问题。

宋志国的案子进入了司法程序,他陆续收到了各种通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来回跑,有手续要办、有话要问、有文件要签,每次一去就是一天。为了这件事,家里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影响:妻子因病不能下大力,帮不了农活;岳母残疾,需要人照顾;田里没人看管,牛也喂不成。他最担心的是,如果他被判刑,两个上初中的孩子以后可能“政审有问题,当不了兵”。

最重要的是,玉米还在地里长着,野猪并不会因为他犯了法就不再来地里闯祸,但宋志国现在对它们束手无策了。为了抢收玉米,他一天最多从镇上请了18个工人来帮忙,他付这些工人每人每次100元,自己骑三轮车接送他们。今年,光人工费,他就花了6000多元。

太冤了,宋志国想。他从县里请了律师,准备开庭的同时,也去各个部门询问野猪破坏庄稼的补助和解决方案。

这个过程比宋志国想的困难得多。他先后去派出所、民政局、林业局、各级政府,没有一个单位能够给他明确说法。他听到最多的是,“目前全国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在2016年之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该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同样强调,如果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应该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但事实上,该法并未制定明确的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而各地政府对此态度并不一致,比如,陕西、吉林等省份已明确规定并实行了补偿办法,全国也有14个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区)成立了117支针对野猪的狩猎队,而包括河南在内的很多省份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

宋志国并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说的。他自己回去搜索,搜到了四川有一个老太太也因为这事被判了刑。“野猪太多了。全国农民都一样,让野猪折腾惨了。”

在律师的帮助下,宋志国写了申请书和说明信,找村委会、镇农业中心盖章,再附上泥土上的野猪蹄印的照片、作物被咬得七零八落的照片,一封封快递到林业局、县政府、镇政府。“这都是证据,毁了的庄稼别扔,先拍照”,律师告诉他。

林业局收到几封他的信件后,也回他说,不用再拍照来了,地里的庄稼别处理,留着,会有人过去看的。

宋志国等了很久,没有人来。对方却总是提出一些他意想不到的要求:要看承包他人土地的合同、要看大面积受损的田地照片而不是局部照片,而且,“谁知道你的地被吃了多少?”

承包地里的粮食完全归宋志国所有,他和其他人都是口头约定,“不要让地荒了”,没有签字协议。为此,他去村委会开了一个证明,说明自己帮别人照看了130亩地“情况属实”。至于拍照的要求,他感到不满:林业局应该知道,清泉村在山区里,不可能像在平原上一样拍出所谓“一览无余”的照片,“我叫他们自己来看,吃了就是吃了,我损失太重,他们说这话,伤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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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国与林业局干部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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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

得知终于要开庭后,宋志国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感觉一场“漫长的拉锯”终于要结束了。

不过,同村的吴老伯觉得宋志国要“上法庭”太冤枉了。他也深受野猪困扰,因为年纪大了,不方便每天睡在地里,他就两三个小时醒来一次,跑到地里查看庄稼,拿盆子“咣咣”敲打,吓唬野猪。听说野猪怕响,他还把收音机提到地里去,整夜放戏。这些都没奏效,他的七八亩地也遭到了野猪的啃食。

吴老伯回忆,在他小时候,如果打到一只野猪,政府会给奖励,那时他们村里还有人被野猪咬去一块肉,“野猪凶得很,应该除掉。”

11月24号县巡回法院在仓房镇下寺码头公开审理了宋志国的案子,吴老伯也去旁听,碍于法庭秩序他必须保持安静,不然他想替宋志国申辩几句,他希望法院能知道宋志国还有他们这些农民的难处。

法庭上有记者在直播开庭,之后还来采访宋志国。宋志国心情很差,不愿意多说话,在场的村民替他解释:生活困难,一个老人残疾,刚送走三个老人,妻子身体不好,庄稼被破坏得很严重,没人管……

审理的最后结果是,因为非法狩猎罪,宋志国被判1年6个月,缓刑2年。他的妻子被判1年,缓刑2年。两人一起缴纳了4000元赔偿金,并当庭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再非法狩猎野猪。

这次庭审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很多媒体联系上宋志国,他怕事情“闹大了”,开始都拒绝了采访。后来,镇上一个老师劝他,可以讲讲自己的诉求,“实话实说就行”,律师也鼓励他继续和政府以及林业局协调损失费。宋志国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打算继续争取补助赔偿,他承认自己犯了法,有错,但这和自己受的损失是“两码事”。

12月初,林业局长终于去村里查看了他田地损失的情况。初步协商的结果是,宋志国可以拿到6000元的补助费用。但按照他之前算的账,6000元只能填补上人工费。今年年成还不错,本来一亩玉米可以收1000多斤,再加上每亩200元左右的成本,损失其实有几万元,他准备争取把补助提高到1万元。

这两天,村委会还告诉村民们,明年可以申请针对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保险。这是在其他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施行的办法,例如四川巴中市的通江县、南江县已经安排财政拨款用于保险公司赔付,今年前十个月,各地区的理赔金额都在四五万元左右。湖北十堰市张湾区林业局也通过自筹资金,购买了“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向那些耕地受到野生动物破坏的农民赔付一定金额。

今年7月,南阳市林业局在官网发出了两条与“我市野猪种群激增”有关的通告,通告称,对致害野猪可以进行科学、合理、分计划的猎捕,野猪猎捕处置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

在县林业局长发给宋志国的微信中也提到,“省市今年原则上同意猎捕部分野猪,但危害补偿没有明确回复……国家目前正在调研,筹备合理的方案。”

从更宏观的层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期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没有出现野猪,这意味着拟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将野猪删除。但专家也指出,这依然不意味着民间可以随意捕猎、食用野猪。

只不过,这些事离宋志国和其他清泉村村民过于遥远。宋志国还在等林业局有关一万元补贴的回复。最近野猪都上山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它们又会回来。到了那时候,他必须想出些合法且有效的办法,来对付野猪的侵扰。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宋志国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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