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新冠病毒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我县于 12 月初全面开启了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 种工作。

一、接种人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县对完成 2 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或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或 1 剂次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诺生物 股份公司生产)接种后满 6 个月的18 岁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特别是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要尽快开展加强免疫,重点人群应接尽接。其他符合条件者知情自愿,愿接尽接。重点人群:

1、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货物 运输、冷链装卸、搬运、运输、大型农贸市场等有关人员;

2、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3、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一线人员;

4、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杀及应急处置人员;

5、除 3、4 项以外的其他医疗和防疫人员;

6、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7、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新闻 媒体从业人员;

8、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 环卫、殡葬、通讯等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等。

二、接种时间

为加快推进我县重点人群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现对我县重点人群相关单位人员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时 间作如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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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种地点

延津县体育馆新冠疫苗接种点。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本行业人员接种要求,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本部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加强领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展,着力推动实现“应接尽接”。

延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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