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根据广东省委部署,省纪委监委成立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科学精准、宽严相济,对10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罗冀京,广州市委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林道平,广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杨国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刘先荣,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粟娟,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黄成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周鹤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给予诫勉处理。

江桂洪,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高耿恩,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杨卫国,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严重损毁了一批大树老树,破坏了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是典型的破坏性“建设”行为,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错误严重,教训深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经常对标对表,全面查找偏差,强化责任担当,务必力戒之,坚决防止城市更新中造成破坏性“建设”问题。要举一反三、以此为鉴,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群众诉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审批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下足“绣花”功夫,不断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2月9日,据新华社消息,广东新出台国土绿化政策,提出城市绿化不得急功近利、铺张浪费,审慎使用外来树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迁移、砍伐树木须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未经审批迁移、砍伐将从严处罚。

据广东省林业局介绍,近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针对一些城市绿化过程中存在急功近利,违背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科学原则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结合城市更新开展绿化,慎用外来树种。意见要求各地通过拆违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鼓励广州、深圳市通过建设用地腾挪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绿力度,留足绿化空间。在绿化过程中,要审慎使用外来树种,提倡选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

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未经审批迁砍树木将受到严惩。意见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禁止大拆大建,积极采用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情况,必须充分征求专家、公众的意见,依法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对未经审批的迁移、砍伐行为要从严处罚。

严禁铺张浪费搞绿化。意见提出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不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更换原有绿化树,特别是不能随意更换展现本土风貌、保留历史情怀的标志性树种。统筹考虑绿化后期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科学确定造林方式和模式,合理运用集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

反对急功近利搞绿化。意见要求城市绿化要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拒绝奇花异草。群众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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