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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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南充三地

阆中市、仪陇县和蓬安县

分别发布密接者行程轨迹

并提醒如有交集请立即报备

12月11日,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市民朋友:

2021年12月11日凌晨1:30左右,我中心收到南充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市有8名人员与确诊病例搭乘同一航班,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8名密切接触者已于12月11日凌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追溯到的李某某等8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等8人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李某某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下机后乘坐其弟李某的私家车于12:30到达阆中七里新区,12:40左右在元宝街馋嘴乡菜坊一起午餐,午餐后乘坐其私家车返回双龙家中。

12月9-10日均在家中操办奶奶丧事。

二、廖某某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11:00后乘坐机场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南充火车北站,11:40步行至火车北站街对面刀削面馆吃午餐,12:10步行前往北站候车厅,12:44乘坐动车D805(二等座,02车A、B、C)于13:31到达阆中,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于14:00到家中(阆中城市领地小区)。

12月9日早上8:00-8:30步行前往华胥南苑优鲜生活超市买菜,14:00-17:00外出散步(沿天合丽景、长安小区附近),17:00-17:30在天合丽景东门(后贤街)菜市场买菜。

12月10日早上8:00-8:30步行前往华胥南苑优鲜生活超市买菜,10:30-10:50步行前往金汇丽思的邻家生活超市买菜。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未曾外出。

三、赵某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下飞机后乘坐机场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南充火车北站,11:40步行至火车北站街对面刀削面馆吃午餐,12:10步行前往北站候车厅,12:44乘坐动车D805(二等座02车A、B、C)于13:31到达阆中,遂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于14:00到家中(阆中城市领地小区),17:10-17:20步行前往紫荆城聚邦灯饰欧普照明购买灯饰,18:30-18:40步行前往华胥南苑优鲜超市买菜(全程佩戴口罩)。

12月9日下午16:30骑摩托车前往七里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6:50骑摩托车前往七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第三针新冠灭活疫苗,17:20骑摩托车前往张公桥修车店购买头盔、换机油,17:40返回城市领地小区家中。

四、赵某某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下飞机后乘坐机场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达南充火车北站,11:40步行至火车北站街对面刀削面馆吃午餐,12:10步行前往北站候车厅,12:44乘坐动车D805(二等座02车A、B、C)于13:31到达阆中,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于14:00到家中(阆中城市领地小区),17:00-17:30在天合丽景东门(后贤街)菜市场买菜(全程佩戴口罩),17:3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五、周某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11:30在南充火车站旁面馆就餐,后乘小车(川R2X133)13:00左右到阆中,13:20左右骑摩托车到阆中市中医医院七里院区进行核酸检测。

12月9日上午9:00骑车到阆中市中医医院七里院区领取核酸检测报告,骑车至凌家坝社区报备。

12月10日上午7:00左右,自驾车到金垭镇大垭场,大约16:00自驾车返回七里街道,17:00左右到达天香御府小区,在附近的重庆小面馆就餐。

六、高某某1及高某某2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乘坐顺风车(车牌号川RX6444)于12:50左右到达七里紫荆城小区,14:30到云端洗衣店洗衣服,14:50乘坐网约车(川R*W183)到阆中古城,15:00左右到古城内东街刘小芳牛肉店看望长辈后逛古城,16:30 -17:30到沃尔玛超市、新世纪百货商场三楼购物,后返回刘小芳牛肉店,20:00左右乘坐网约车(川R7R601)到紫荆城小区北门简阳羊肉汤锅打包购买羊肉后回家。

12月9日11:00到好邻居超市购物,后到小竹家碳火烧肉吃午饭,14:00乘坐3路公交车去蓝山公馆二期金色童年照相馆拍照后乘坐3路公交车返回家中。

12月10号15:00乘坐3路公交车去蓝山公馆二期金色童年照相馆,16:00-17:00左右乘坐3路公交车去古城优亿贝儿母婴店、B·DUCK大黄鸭店购物,17:38左右在映宏包子店晚餐后乘坐出租车回家(车牌号不详)。

七、罗某某的行程轨迹

12月8日7:45乘坐MU5437航班从上海到南充,11:00到达高坪机场,出站后乘坐私家车(车牌号不详)前往阆中,13:00左右在江南街道春苗幼儿园下车后乘坐私家车(司机杨某某)回到金垭家中,8日下午步行前往村委会报备。

10日上午乘坐自家车前往金垭镇政府报备后回家。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李某某等8人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阆中市人民医院七里院区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说明与上述8人有相同行程轨迹的情况,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李某某等8人是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和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特别提醒

请近期拟从境外(含已在入境地集中隔离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新发疫情地区返阆人员,务必在计划返阆前2天向属地乡镇(街道)主动报告,抵阆后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从省外低风险地区、省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阆人员自觉第一时间报备并做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少流动、不聚集。

疫情防控信息报告

阆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7-6227207)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817-6306381)

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信息报告联系电话已在“健康阆中”微信公众号(2021年11月12日)公开。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1日

同日下午16点45分,仪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公布了7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并提醒与密切接触者有活动轨迹重叠人员应立即报备。

2021年12月11日0时14分,仪陇县接到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后,立即进行追踪调查,并已将在仪陇县的7名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11日采集鼻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7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

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由专车接至仪陇县青龙湖集中隔离点。

密接2、密接3:

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120救护车到高坪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乘坐朋友私家车返回仪陇县华丰安置区。

12月9-10日,居家未外出。

密接4:

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机场大巴(车牌号不详)到高坪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后乘坐朋友私家车到达南充市北大会所附近小区亲戚家中,14时左右乘坐亲戚私家车(川R8AM88)到仪陇县新政镇东山丽景小区。

12月9日,中午(具体时间记不清)步行至领地酒店对面某刚开业餐馆(具体描述不详)就餐。

12月10日,居家未外出。

密接5:

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组合车(车牌号川R33BA7),12时10分左右到达仪陇县新政镇格林小镇小区东门下车,14时左右陪同家人骑摩托车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就诊,14时29分挂号室挂号,15时29分到门诊儿科一诊室就诊,15时31分到收费室缴费,15时37分到化验室检查,15时50分拿到报告单后到门诊儿科一诊室,16时48分收费室缴费,16时55分到儿科住院部办理住院,17时10分左右到医生办公室后到病室91号床,22时左右骑摩托车返家。

12月9日,8时30分乘坐出租车(出租车车牌不详)从格林小镇小区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住院部三楼,9时20分左右到医院大厅门口领取外卖,13时左右骑小黄车回家,14时30分左右骑摩托车到医保局二楼业务办证大厅办理业务,15时左右骑车返家。

12月10日,8时左右在壹号公馆小区外南充盅盅粉就餐,8时10分左右骑小黄车到仪陇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住院部三楼,12时左右骑小黄车返家,17时左右骑车到悦城华联购物中心购物,时长约20分钟,17时30分到首座小区东门对面远东果品店买水果。

密接6:

12月8日,11时8分在高坪机场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机场路奇瑞4S店外,后乘坐南充至南部组合车(车牌不详)于12时46分到达南部县汽车站(南部县52队车站),12时49分在车站外流动摊位出购买凉皮,13时左右购票乘坐南部至五灵班车(车牌号不详),14时15分左右在仪陇县柴井乡场镇下车乘坐私家车(车牌号不详)返回柴井乡狮子头村家中,途中14时23分在柴井乡大食惠食品超市购物,15时23分自驾摩托车到柴井乡场镇某家麻将馆上厕所,自述停留约2分钟,后到柴井乡大食惠食品超市购物,18左右乘朋友私家车到亲戚家就餐。

12月9日,9时左右骑摩托车到柴井乡宏远副食店购物9时12分在柴井乡大食惠食品超市购物后返家,13时41分自驾摩托车到柴井场镇某餐厅(店名不详)就餐,14时14分在柴井某商店购买胶纸后到狮子头村,17时23分到仪陇县柴井乡大食惠食品超市购物,晚上到村卫生室。

12月10日,11时19分在左右自驾摩托车到柴井乡小程机电购买电锯,14时40分左右到村卫生室外。

密接7:

12月8日,11时左右在高坪机场乘坐的士车(车牌号川R9752D)到南充市中心医院,下车后步行到中心医院核酸采集处采集核酸,后步行到呼吸内科18病室,12时左右步行到聚龙砂锅居就餐,13时左右乘坐亲戚私家车(车牌号云DHZ197)到南部幸福路蜀园街某亲戚家中,14时30分左右自驾车,约15时30分左右到仪陇县度门镇伍家垭村。

12月9日,8时30分左右乘坐亲戚私家车到新政镇朝阳市场买菜,9时50分左右回到家中。

12月10日,居家未外出。

请广大市民朋友,高度警惕,立即对照以上密切接触者行踪情况,如发现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上述任意密切接触者有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外出,第一时间向社区(村)、乡镇、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下午18点46分,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也发布了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通告

2021年12月11日 00:30,接上级指令,姚某1人被确认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部分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姚某于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在蓬安县有活动轨迹,现将姚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8日

11:00左右乘坐航班MU5437(36A)到达南充高坪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达高坪区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与丈夫梁某某自驾车回到蓬安;

12:32在相如广场“老宁羊肉馆”就餐;

12:50到达“金色东华”小区;

17:00与丈夫梁某某、儿子梁某某自驾车到“都市水乡”小区弟弟姚某家;

17:47与丈夫梁某某、儿子梁某某、弟弟姚某、弟媳倪某、侄女姚某某自驾车到金街“千禧宝宝童装店”购物;

18:02到“嘉宝堂正红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蓬安第19店”购物;

18:03到“邻你超市”购物;

18:35到金街“WGE伍戈男装店”购物;

12月9日

4:44乘坐川RTZ761出租车到“谢氏米粉店”就餐;

5:12乘坐川R69CW2出租车到“金色东华”小区;

14:12与丈夫梁某某自驾车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14:40自驾车到相如派出所、县司法局办事;

15:13在“唐记米凉粉店”(老县医院旁)就餐;

17:21与丈夫梁某某到“东华幼儿园”接儿子梁某某放学回家;

17:43在“金色东华”小区门卫处领取快递,在小区内游乐场游玩数分钟;

18:25与丈夫梁某某、儿子梁某某、母亲杨某某、侄女姚某某到“金色东华”小区楼下“西昌火盆烧烤店”就餐;

20:00与丈夫梁某某、儿子梁某某到“相如文化广场”散步;

20:50左右到相如文化公园“童乐汇玩具文体店”购物;

21:00左右到“公园壹号”小区“天天鲜水果蔬菜店”购物;

12月10日

8:30左右与丈夫梁某某自驾车到县人民法院对面“何记粉馆”就餐;

8:50到县人民法院办事。

11:00离开县人民法院自驾车回家。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起至2021年12月11日1:00止,与姚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或者乘坐上述车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021年12月11日11:10,接顺庆区疾控中心协查函,陈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部分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某于2021年12月10日在蓬安县有活动轨迹,现将陈某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10日

8:17乘坐C782列车(02车厢04A座位)于8:54到达营山站,出站后乘坐伍某某的摩托车于9时41分到达蓬安县相如广场;

10:01乘坐其大姨李某某电瓶车到蓬安东风大道四川天府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业务,10:35离开该银行;

10:55左右乘坐大姨李某某电瓶车到河舒镇菜市场“兴发小吃”就餐;

11:50到河舒镇小学看望其女儿兰某某;

12:30乘坐大姨李某某电瓶车回到河舒镇红光社区家中休息;

17:28左右到河舒镇菜市场“刘氏老卤”购物;

17:46左右乘坐唐某某摩托车到蓬安县火车站;

19:00乘坐川RQE215小轿车返回南充。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起至2021年12月10日19:00止,与陈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或者乘坐上述车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如出现发热、乏力、呼吸不畅、干咳、腹泻、胸痛、头痛、头晕、恶心、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径直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1日

来源 |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仪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蓬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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