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车)骑乘人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致人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中,因人体头部着地导致颅脑损伤的占比极大。研究表明,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全盔=生命盔。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骑乘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伤亡风险大幅降低,是对电动车骑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方法。为了保障电动车骑乘人员的出行安全,现倡议如下:

一、电动车骑乘人员要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能力,所有电动车车主请尽快到指定地点安装号牌,号牌应安装在车辆后方,并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

二、骑行电动车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闯信号灯、不乱停乱放、不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

三、发现未悬挂号牌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乘人员,请相互监督并积极劝告引导。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同创和谐交通秩序,共建忻州美丽家园,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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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