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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浙江、健康温州

12月10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35例,其中杭州市4例(均为之前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宁波市14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9例)、绍兴市17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7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其中杭州市1例,宁波市5例,绍兴市7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10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63例(境外输入病例282例)。

关于进一步强化温州社会面

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杭州等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现就强化我市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出市。请广大市民朋友近期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确需出行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温后及时向当地街道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如举办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告并严格控制人员。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所有进入密封空间公共场所的人员,须在入口处测温并查验“温州防疫码”,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商铺经营人员及顾客必须佩戴口罩。

四、减少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属地管理”和“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培训、展览等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

五、加强四类药物零售管理。各大零售药店禁售退热、止咳类药物,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严格执行实名销售登记制度,确保销售信息可追溯。

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和预防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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