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经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仅仅是不愿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没有辞退你(终止劳动关系),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支付赔偿,还取决于双方是否终止了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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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以往的经验和案例来看,单位在遇到员工合同到期时,应签却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一般会体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下面我就逐一解读这三种情形以及赔偿标准。

  1. 单位不按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2. 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要求与员工续签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签字了,就视为双方在合同期限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员工就没有任何赔偿;

  3. 单位没有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员工继续提供劳动,此时若是员工依旧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签的,员工可以要求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同时,赔偿标准还会受到地区性特殊政策的影响
  • 上海地区:连续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强制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江苏地区:连续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员工,不强制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两类员工,如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PS:违法解除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按1个月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