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疾控

注意︱忻州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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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因境外疫情输入导致的本土疫情频繁发生,时值冬季低温,且病毒变异增加了疫情防控复杂性,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忻州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一、以下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1、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12月5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自12月3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开区、梧州市、崇左市;自12月2日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自12月1日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市萧山区;自11月30日以来上海市杨浦区;自11月28日以来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自11月26日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区、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自11月24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自11月22日以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杭州市西湖区;自11月15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区、青浦区、松江区。

2、接到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4、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二、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聚餐聚会。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到公共场所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

三、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外出。

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疫情发生地区,非必要不出境。从省外旅游、出差来(返)忻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五、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政策。

入境人员在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入境航班机组人员要规范处置随身携带物品和防护服,配合机场做好个人、物品及环境消毒消杀工作;为入境航班提供地面服务保障和清洁消毒等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规范消毒及自我安全防护意识,避免因不规范操作导致感染新冠肺炎。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