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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既有住宅未加装电梯的居民朋友们:
按照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关于2022年集宁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征集意愿的通知》(集房综保〔2021〕13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加装电梯征求意愿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凡 2005年(含)以前交付使用多层建筑 ,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的单元,均列入本次统计范围内,加装电梯以建筑单元为单位。
2、按照“住户自愿、费用自理,争取补贴”的原则居民必须承担后期改造及维护费用(电梯品牌的不同,加装费用也有所差异, 费用约在55—60万之间 )。
3、加装电梯 需单元全部业主签订资金分摊协议书 ,自筹资金归集到位,由街道办事处上报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列入2022年集宁区加装电梯计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后方可实施,2021年上级专项资金为30万元/部,2022年补助资金标准原则不变。
4、符合加装电梯的单元住户推荐一名业主作为本单元业主代表,负责本单元的电梯加装协调对接工作。
5、辖区内有意愿加装电梯的住户请以居住单元为单位派代表与所辖社区联系反馈。(后附各社区联系电话)
东 长 青社区: 0474—2300018
东 沙 河社区: 0474—8218547
佳 美社区:0474—8303922
华 宁社区:0474—8275158
福 华社区:0474—8150192
福新东路社区:0474—8277509
五 鹿社区:0474—8386156
常青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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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集宁常青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