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几年附近村庄都在陆陆续续地拆迁,慢慢地就形成了这个大垃圾场,那条人腿应该就是在这里被狗发现的。”

警方在垃圾场附近排查,很快找到了又找到了被野狗拖出来的人体下躯干部分。

死者下肢被截掉,大腿骨突出,上部从腹部断开,大肠都被狗拉了出来,内容物沾满了切口。

痕检员罗林指着尸块的下体说,“这人死的好惨,丁丁都被狗吃了。”

我一看,死者生殖器从三分之二处断裂,连接处仅剩下一层表皮。

“是狗咬的还是人咬的?”罗林不怀好意地问我。

“滚,心理别那么肮脏。”我瞪了罗林一眼,“你见过几回这个东西被人咬了下来,看片看多了是吧。”

“你别急嘛。”罗林用手指拨弄了一下生殖器,“苏哥,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是一只狗,你会把这玩意咬断了却不咽进肚子里吗?”

“你是不是想恶心死我,滚一边去,做好自己的事情。”

罗林向来说话不分场合和轻重,虽然他的玩笑有些难听,但我还是禁不住被他的话提醒了,就是啊,狗为什么没把死者生殖器吃掉呢?

“拿瓶矿泉水来,快去!”我对罗林喊道。

“苏哥,这种场合也能喝得下去。”罗林嘟囔着向警车走去。

等罗林把水拿来,我接了过来,提取了生殖器断开处的生物检材后,小心的清洗干净。

“真是开眼了,苏哥,这么细腻的活你也能干。”旁边的罗林看得有些傻了。

“小罗,还真被你的臭嘴说着了。”我把罗林一把拉到跟前,“你也看看,断裂处有明显的生活反应,也就是说,这个生殖器是在死者生前就被咬断了。”

“操,还真有这事,也就是说,凶手是个女的?”

“是不是凶手还不好说,但是这个人一定是案件重要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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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尸块的切口颜色以及腐烂程度,可以判断死者死亡时间不会超过72小时,现在气温最高可达30度,尸块腐烂得很快。

死者腹部有锐器伤,仅仅是腹部一个位置,就有伤口3处,刀口宽5厘米,单刃刀,进入腹部最深处可达28厘米,最浅仅3厘米。

这么多伤口,说明凶手杀人是一种泄愤行为,并且,凶手明显力道不足,作案时慌乱。

2

尸块搜寻工作并不顺利,几十个人把垃圾场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其他尸块。

唯一的发现,是在垃圾堆不远处发现了一件带有血迹的围裙。

围裙上的血迹并不是很多,里面还发现了骨屑,围裙中间有撕裂处,根据撕裂形状,可以断定是被狗撕裂的,围裙是不是凶手用来包裹尸块的?

“如果尸块是用这个围裙包裹来的,那么,围裙的主人就有重大嫌疑,另外,围裙是日常用品,通常会留下主人的生物证据,提取检材送化验室。”我对罗林说,“油腻,整个围裙沾满了油腻的东西,检测油腻物的成分,确定主人的职业。”

李斌听到我的解说,也禁不住赞许地点了点头。

“通过对周围地形的观察,村里为了阻断外来车辆把垃圾送到这里,周围的路都做了阻断,车辆根本就进不来,凶手的运输工具不会是机动车,因此,长途抛尸的可能性极小。”

“另外,这个地方比较隐蔽,因为脏乱,很少有人过来,看来凶手对这个地方也比较熟悉,但是他没有料到狗鼻子的厉害,如果没有那几只觅食的狗,也许尸块腐烂了也不会被人发现。”

“如果是近距离拋尸,近几天的失踪人员报警就成了关键,现在已经对近几日失踪人员开始排查,一旦有消息,立即做生物鉴定,确定死者身份。”

“搜寻人员继续扩大搜寻范围,技术科尽快拿出需要的数据,”

李斌思路清晰地下达了命令,然后他走到我身边低声问,“你说,死者那个玩意真的是被活活咬下来的?”

“嗯,可以肯定是死前伤,回去再看看到底是怎么伤的,至于是不是被人咬了下来,判断也很简单,伤口总会留下凶手生物证据,例如唾液,除非,这个凶手行动思维缜密,细节也能做到极致。”

我看着李斌一笑,“大队长,怎么也对这玩意感兴趣?”

“滚犊子!”李斌推了我一把,“妈的,老子这辈子第一次见这种事,呸!恶心!”

说完狠狠地朝着地面吐了口唾沫。

3

下午,送往化验室的检材都有了结果。

包裹尸块的围裙,上面的油腻的东西竟然是来自一种动物的脂肪,上面全是猪油。

并且在这些油脂中,检测出了死者的DNA数据。

死者生前是个屠夫?或者是个卖猪肉的?

根据这个推断结果,符合失踪人员的排查范围大大缩小,但是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

死者被咬断的生殖器上,也检测到了另外一个女性DNA数据,并且,这个女人和死者死前有过性交行为。

遗憾的是,数据库里比对结果,没有查到相同的数据。

死者的身份确定,成了侦破案件的最大障碍。

终于,到了下午五点,好消息传来了。

市兴华农忙市场,肉贩胡大海失踪两天,至今没有音讯。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提供了胡大海的身份信息,胡大海42岁,单身,老家是湖北。

据胡大海的同行介绍,胡大海经常醉酒不出摊,有时候连日赌博,几天不见面是常事,因此也没在意胡大海的失踪。

我们技术科在胡大海的摊位上找到了一块抹布,从上面提取到了他的生物数据,经过对比,死者就是胡大海。

当警方询问胡大海的居处时,几个肉贩子都说不知道,“只知道他在市郊租了房子,不知道具体在哪里。”

还说,“胡大海在市场上的名声不好,欺软怕硬,非常霸道,同行的人大多都受过他的排挤,都不愿和他走得太近。”

不过,警方还是得到了一点信息,“胡大海有家固定客户,是一家饭店,听说胡大海和饭店里的一个服务员走得比较近,她可能知道胡大海的居处。”

我们根据这个信息,半个小时后,就到了一家名叫“客来好”的酒家。

酒店老板说,胡大海隔天就会给她家酒店送肉,两天没来了,还正在疑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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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老板把厨房间的一个女人叫了出来,女人名叫李雪梅,是在厨房打杂的。

“你不是租了胡大海的房子吗?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老板问李雪梅。

“胡大海?哦,他这个人几天不回去是常事,我哪里知道他去了哪里,反正不是喝酒就是赌博,他是不是犯了什么事了?狠罚他,这种男人不给他狠一点改不了。”

“胡大海死了,你知道吧?”

“死了?”李雪梅一愣,“怎么……怎么死的?”

“请你带我们去胡大海的家里看看,我们需要调查。”李斌没有回答李雪梅的问话。

胡大海的租的房子是一家四合院,院子不大,三间正房,东南角是卫生间,墙角还有一个水龙头。

李雪梅说,正房是胡大海住的,她只租了一间偏房。

胡大海的房子紧锁着,李雪梅没有钥匙。

李斌请示了市局领导后,强行打开了门。李雪梅站在一边不满意地嘟囔着,“你们可要给我个证明,这锁不是我弄坏的,胡大海性子很暴。”

“人都死了,你还怕啥?”

“会不会是你们弄错了,这么大的人说死就死了?我有点不相信。”

4

房间里很凌乱,一看就是很长时间没有打扫,空气弥漫着腥臭味。

床上的被褥都脏得变了颜色,床下还有几只臭袜子,床头乱放着几件衣服,李斌仔细看了一会,用手从衣服堆里拿出了一只粉色内裤。

“女人的内裤,你知道是谁的吗?”李斌问李春梅。

“我哪里知道,他……他有时候会从外面领女人来过夜。”

罗林把内裤放到物证袋里,我偷偷看了一眼李雪梅,她的脸色变得发红,目光里透着不安。

“在这里,李队长,这里发现了尸块!”搜寻警察大声叫着李斌。

这是一个大的冰柜,冰柜的上层全是猪肉,再往下翻,一个头颅露了出来,再往下,还有一个大的黑色垃圾袋,里面是人体上肢和上躯干。

旁边的李雪梅吓傻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这……这是谁干的……怎么会这样?”

“寻找作案现场,不要放过一丝一毫的疑点。”李斌对我们技术科的人员说。

经过仔细搜查,还是一无所获,罗林手提相机显得十分沮丧。

尸块的外观并没有发现新的线索,头颅完好,没有体外伤,上躯干被利器刺了2刀,还有2刀是刺在肩部,3刀刺在腹部。胡大海全身总共被刺了7刀,凶器和刺杀力度也和腹部的状况相同。

难道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碎尸可不是个轻松的活儿,不可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院门外站满了看热闹的人们,警察堵在门口维持着秩序,我的目光投向院子,忽然就心里豁然一亮。

院子墙角的水龙头下面,是一个很大的木墩,这种木墩,我们经常在卖肉的摊位看到,那是用来剁骨头的。

我走了过去,蹲下身子,用器具刮了些木屑放到了物证袋里。

站在院子里的李雪梅越发显得不安,她紧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看起来十分的紧张。

“打开你的房门。”

“到我的屋里干什么?我一个女人的房间,没啥好看的。”

“打开!”我的语言里带着威严,半丝不容李雪梅反驳。

李雪梅不情愿地打开房门,房间内打扫得十分整洁,中间是一张单人床,床上的被褥都是新的。

墙壁都是用腻子粉刷过,十分光洁明亮,唯独靠近床头的地方,看起来有些粗糙。

我把床往外挪动了一下,墙角还散落着一层薄薄的粉末,我把粉末收集了一部分,走到李雪梅面前。

李雪梅看着我手心里的粉末,嘴唇动了一下,牙齿紧紧咬住了已经发抖的嘴唇。

李雪梅这次是真的慌了。

李雪梅被当作嫌疑人被带到了公安局,同时,从她身上提取的生物检材也送到了化验室进行加急化验。

审讯室里,李雪梅从被带到这里,对于审问人员的问话一直都保持沉默。

下午4点,从化验室传来了消息,李雪梅的DNA数据已经出来了,经过对比,在死者的生殖器上发现了李雪梅的DNA数据。

并且,从木墩上采集的木屑和李雪梅房间里的粉尘里,提取到了死者胡大海的DNA数据。

胡大海房间里的那条女人内裤,也是李雪梅的。

第二天上午,李雪梅被重新带到了审讯室,面对警方拿出的证据,一直保持沉默的李雪梅像是下了决心似的终于说了话。

“都是我干的,我杀了胡大海。”

5

李雪梅和丈夫已经离婚6年,自己辛辛苦苦靠打零工拉扯着女儿孙蕾。两年前,孙蕾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李雪梅为了更好的照顾女儿,也到了这里打工。

李雪梅已经42岁,年龄大,又没有一技之长,就到了这家酒店后厨干杂活,那时,胡大海送肉的时候,都是李雪梅帮忙抬进去。

胡大海一直单身,后来李雪梅才知道,胡大海曾经有过两次婚姻,都是因为他暴躁的性格和酗酒的恶习而分手。

有一次,李雪梅要胡大海帮忙找个地方住,原来租住的地方离酒店太远,价格也不便宜。

胡大海第二天就带着她去看了房子,到了那里,李雪梅才知道,这家四合院也是胡大海租住的地方。

“我一个人住在这里太宽裕,房间很多,你随便找间住下,房租很便宜,一个月300块,反正空着也是空着,我就当做好事了,怎么样?”胡大海满脸热情。

这样便宜的事,李雪梅当然是求之不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那时,女儿孙蕾刚刚入学,学费和一些费用大约8000多元,李雪梅手头紧,还是好心的老板预支了2个月的工资才刚好凑齐,欠的钱按月从工资里扣除。

在两个月没能交上房租后,胡大海就数次暗示李雪梅搬到他的房间里,“他告诉我,房租可以不要了,只要睡到他的房间里就行。”

李雪梅没有答应,和丈夫离婚后,她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培育女儿孙蕾的身上,也从没考虑过再婚,“女儿就是我的命,我这一辈子都是为了她。”

可是不久,女儿孙蕾在深夜突发阑尾炎住到了医院,一无所靠的李雪梅犹豫之后,还是叫了胡大海帮忙,胡大海主动支付了5000多元手术费用。

“从那以后我就住到了他的屋里,在女儿参加工作之前,这个钱我根本就没有能力还清。”

从那以后,李雪梅就再没交过房租,“他睡我,房租就可以免了,女儿大学毕业后我就会离开他,两不相欠。”这是李雪梅藏在内心的计划。

半年后,胡大海建议李雪梅辞职,和他一起做肉贩生意,“他让我帮他照顾摊位,按月给我发工资,说是保证挣得比之前多。”

李雪梅同意了。

可是,李雪梅没有想到的是,自从她开始照看肉摊,胡大海就很少再去那里,只是顾着和狐朋狗友喝酒赌博。

并且,胡大海在喝酒后,就会对李雪梅百般折磨,变着花样让李雪梅伺候他,“就像是应该的似的。”

事情变得越来越糟,到今年6月,胡大海已经有三个月没有给李雪梅一分工钱,胡大海在外面赌博越陷越深,甚至都会到肉摊拿了进货的本金还去赌博。

好在懂事的女儿找了份兼职,勉强能够供给自己日常开支,肉摊挣的钱,胡大海算得清清楚楚,李雪梅一分也不敢动,“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他,我后悔了,就想搬出去。”

李雪梅决定要和胡大海分开,“白天帮他干活,晚上还要陪他睡,还一分工资也没有,我就像个傻子似的。”

李雪梅就不在肉摊卖肉了,她又回到了酒店,酒店老板念她勤快老实,又一次收留了她。

有了工作,李雪梅又把自己的东西从胡大海的房间里搬到了偏房,准备近日就会重新找个房子,和胡大海彻底分开。

也就是李雪梅从胡大海房间里搬出去的那一夜,李雪梅杀死了胡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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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什么杀他?”

“他……他不是人!”李雪梅开始抽泣。

酒后的胡大海回家后看到李雪梅从自己的房间里搬了出来,一脚就把李雪梅的房门踹开了,“他抓住我的头发,抽我耳光,还说如果我不继续和他好下去,就会杀了我和我的女儿,然后就把我强奸了。”

“胡大海要我写一份欠条,包括我住在这里的所有房租和给孩子看病的那些钱,工资的事他却一字不提。我哪有那么多钱,他想白白睡我那么久,白白让我给他挣钱,门都没有。

我不写欠条,他就要强暴我,还逼着我用嘴伺候他那恶心的东西。我当时怒火攻心,狠了狠心,就一口咬了下去……他,他当时就疼得昏了过去。”

“再后来,我就找了一把卖肉的刀,杀了他。”

“刺了多少刀?”

“这……忘了,好像是3刀……记不清了,反正是我杀了他,现在我也承认了……”

看着李雪梅低下了头,李斌舒了一口气。

凶手自己承认了杀人,可是凶器却没有发现,李斌吩咐人员重新仔细搜查作案现场,确保证据链没有半点缺失。

其实我心里有个疑虑,胡大海全身总共被刺了7刀,这个数据和李雪梅说的3刀相差太大,即使她不记得是几刀,也不能随口就说3刀吧?

上午10点,现场取证的罗林来了电话,被藏在一间杂物房间里的凶器找到了,但是,在凶器的刀柄上,却没提取到任何指纹,显然,刀柄上的指纹做了处理。

新的发现是,用来包裹凶器的有两套衣服,其中一套是牛仔服,上面有喷溅血迹,肯定是凶手杀人时穿的衣服。

但是,根据这身牛仔衣服的尺码,根本就不是李雪梅能够穿上的。

我的怀疑得到了证实,凶手另有其人,李雪梅撒谎了。

7

“李雪梅,你还在撒谎,这个人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想替她顶罪?”

李雪梅听到这句话,浑身一颤,脸色立刻变得蜡黄。

李雪梅甘愿为凶手冒死顶罪,这个人一定是她最亲近的人,他的女儿孙蕾迅速进入警察视线。

并且,警方调取了孙蕾所在学校门口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案发那夜,孙蕾晚上9点离校,直到凌晨5点才回来,并且,回来时的衣服都换了。

案情一步一步走向清晰。

警方找到孙蕾时,她正在宿舍睡觉,据她所在班的辅导员说,孙蕾已有2天没到教室。

审讯室里,当警察把孙蕾那身沾满血迹的衣服放到她的面前时,这个刚刚21岁的女孩也没再隐瞒,“把我妈放了,我跟你们走。”

案发夜里,孙蕾本来就知道母亲要搬家,就准备去帮母亲收拾东西。

到了那里,叫了好大一会母亲才迟迟开门,并且让孙蕾赶快回去。

看着母亲蜡黄的脸和依旧发抖的身子,孙蕾害怕母亲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自己,于是,她推开母亲走了进去。

孙蕾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床上是全身赤裸的胡大海,胡大海的双腿间是一滩鲜血。

胡大海下体被母亲咬断后,立刻疼得昏了过去,到现在也没有苏醒。

孙蕾听了母亲的叙说,顿时气得失去了理智,“我骗我妈让她去找医药箱给胡大海止血,不然他会死的。”

在看到母亲离开后,孙蕾拿着一把卖肉的尖刀,连续往胡大海的胸部,腹部猛刺,直到自己都没了力气这才住手。

“等她拿着医药箱进来时,胡大海早断了气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了,我就像是疯了一样。我妈当时也吓傻了,但是她还是安慰我,让我不要怕,告诉我不会有事。”

事后,娘俩合力把尸体进行了分尸,就在院子墙角的水龙头下面,在那个砍猪骨头的木墩上,一把斩骨刀把胡大海砍成了几段。

然后还把满是鲜血的被褥换掉,清除了墙上被喷溅上的血迹,换下了身上的血衣包裹了凶器藏在了床底的纸箱里。尸块装进大的垃圾袋后,用电动车送到了不远的垃圾场。

尸块一次性扔不完,剩下的就藏在了那个专门用来放猪肉的冰柜里。

“做完这些都快天亮了,本来想第二天夜里再去把剩下的尸块全部扔掉,可是还没来得及,警方就盯上这起案件了……”

“都是我害了我的母亲,她辛辛苦苦供我上了大学,我还没来得及回报她……”

孙蕾说到这里,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孙蕾在供词上签完字,在走出审讯室的时候回过头又问我们,“警察同志,你们说胡大海该不该死?这样的畜生留着干什么?”

我和李斌对视了一眼,默默地没有说话。

其实,我想告诉这个小姑娘,“就是胡大海有多么可恶,你也没有权利杀了他,为这样的人毁了自己的前程,甚至会搭上自己命,不值得。”

这句话,最终也没能说出口。

也许,在那种情况下,举起刀,是一种最痛快的选择,可是,也是愚蠢的做法。

大家说,是不是?

本文系作者原创,侵权必究。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