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讯(记者 王忠岩)为防范物传风险,实施“关口前移、源头阻断、全流程可追溯”闭环管控,12月9日,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43号公告。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0日起,凡进入齐齐哈尔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常温食品、国产冷冻食品全部纳入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简称监管仓)管理。全面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在“齐齐哈尔冷链”平台获取货品追溯“二维码”,否则一律禁止贮存、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含餐饮使用)。

二、之前进货货品,必须在15日内入监管仓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获取追溯“二维码”,否则一律禁止生产经营。

三、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经仓件件(最小包装)核酸检测和消毒,否则禁止生产经营。

四、主动进仓的进口常温食品和国产冷冻食品消毒、核酸检测等费用由政府承担;不经监管仓私自进货的货品,一律重新入仓,所有费用由货主承担;进口冷链食品进仓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

五、2022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凭码流通、一码到底、亮码出售、无码禁售、扫码购买”。违反本公告规定,一律关停整顿,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