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贺某向银行贷款71万,以自己位于长沙县“圆梦完美生活”小区的一套房屋做抵押。拿到贷款,贺某分文未还。2021年3月17号,长沙仲裁委依法裁定后,贺某依旧没有主动履行。
12月9日上午,银行方代理律师来到长沙县法院,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置。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贺某竟然在今年7月14号去世,该房屋暂时无法查封。那拖欠的房贷该如何解决呢?
被执行人亡故,《民法典》确权追偿
确定继承人后追偿
按照正常流程,如果被执行人贺某一直未主动履行,长沙县人民法院可对贺某名下的抵押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只要房屋成功拍出,这笔70多万多元的执行款就能追回来了。
但是,贺某已经去世了,贺某的家人也已经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暂时无法对该抵押房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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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笔70多万的执行款,真的就这样变得没了着落吗?对此,执行法官表示,依据《民法典》规定,在确定了贺某的合法继承人后,这笔执行款就能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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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人放弃继承
可由实际管理人处置还款
目前,执行法官已经联系了贺某的家人,要求对方尽快确认贺某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无法确认的话,本案申请人可以申请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继承人。哪怕是继承人最终放弃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笔执行款也能追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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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塌塌
审核 | 水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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