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春莲

因在中国拒绝退换货陷入舆论漩涡的加拿大鹅终于向中国消费者做出承诺。

12月9日晚间,加拿大鹅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在上海市消保委的指导帮助下,更新并优化了“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地区退换货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细致的售后指引。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加拿大鹅将此前的7天变为14天内免费更换承诺(适用于直营线下专门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加拿大鹅表示,顾客在其线下专门店购买商品后,商品未经穿着(试穿除外)、不污不损、未被洗涤或干洗、商品的标签及吊牌完好的,加拿大鹅承诺在14天内根据顾客的需要,兔费更换一次同型号的商品(包括不同的颜色和尺码)。

尽管经过约谈,加拿大鹅的上述承诺已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但是其仍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中外双标问题。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公司应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承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退换货、根据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尽快向全球总部提出建议、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个案等,希望加拿大鹅就退换货条款和相关流程的具体内容、中外线上线下市场异同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但是,加拿大鹅仅表示,会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同时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和顾客体验,也将继续与上海市消保委合作,在中国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行业实践,探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更多途径。而对“中外线上线下市场异同等问题”并未进行回应。

据了解,加拿大鹅在其全球官网上公开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唯独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不在这一政策范围内。据了解,欧美等国的法律规定,网络等远程购物一般是14天或7天无理由退货,加拿大鹅在这些国家执行远高于法律规定的退货时限。

中消协针对此事件就表示,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事实上,自加拿大鹅因质量差拒绝退换货事件以来,其在中国市场不断遭到消费者诟病和吐槽,早已不是当年“排长队买大鹅”的景象。

天风证券分析师孙海洋表示,本次万元加拿大鹅跌下神坛,为中高端国牌提供崭新发展舞台,国货势能将被进一步激发,持续升量可期。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表示,无论是拒绝退货、态度傲慢,还是以大牌自居、在国内外市场“玩双标”,都不会太长久。前者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后者不尊重中国消费者,终将被消费者嫌弃,被市场淘汰。

加拿大鹅负面新闻不断,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也不尽如人意,公司股价从11月16日的53.08美元/股下跌至12月8日的40.76美元/股,跌幅达23%。

(编辑 张伟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