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洪江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来到安江镇一廉租房内,为朱某容送上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朱某容感激地对检察官说:“谢谢检察院帮助我解决了实际困难,我也不用再到处跑去反映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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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容原来居住在安江镇某处一老旧房子内,邻居李某用火不慎,导致朱某容的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烧毁,洪江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民事赔偿朱某容损失6000多元,朱某容不服法院判决,由于赔偿责任人没有执行能力,未能按法院判决认定的赔偿数额如数支付,朱某容到处上访。

朱某容的丈夫身患肺癌多年,前后花费十余万元的治疗费,房屋被烧后,家中的电器、家具、治疗药物等物品都被烧毁,紧接着丈夫又去世,接二连三的打击令朱某容悲痛不已,无处安身,蓄积了许多负面情绪,便萌生了上访的念头。办案检察官在办理该信访案件过程中,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疏导其不良情绪。经调查核实后,朱某容因案导致困难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精准研判救助措施,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优先审查案件材料,主动引导朱某容及时提交救助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市委政法委批准了救助申请,朱某容领取救助款后自愿作出了息诉息访的承诺,通过办案检察官的努力,一场信访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曾亮亮)

来源:红网怀化站

作者:曾亮亮

编辑:刘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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