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位母亲,自己儿子去世后,因太过思念,就偷了别人家的孩子来养,抚养数年,亲生母亲找来,两人闹到了衙门,都说自己是孩子母亲,而孩子因年龄太小自己也不清楚,县官无从判决便让两位母亲拉着孩子的胳膊,谁能将孩子拉到身边谁就是亲。
两位母亲拿出吃奶的力气,谁也不想放走孩子,因为疼痛孩子在拼命地哭,在孩子的哭声中,亲生母亲含着眼泪选择了放手。
因为母亲不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苦,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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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找到了被拐14年儿子的孙海洋,在和亲子孙卓短暂相聚后,开车800公里,送孙卓回养父母家读书,14年的骨肉分离,14年的艰难跋涉,终于找到儿子,却又要面临分离。
这对于孙海洋来说是残忍的,但孙卓明确表态,还是希望能够回到山东,如果养父母被判刑,他会生气的,为了孙卓的感受,孙海洋选择了放手!

一、同时被找到,符建涛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会失去两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
7月11日,《失孤》的原型郭刚堂,苦寻儿子24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儿子,但最后儿子选择了留在养父母身边,希望两家以后像亲戚一样走动。郭刚堂为维护儿子,对网友放话:有事找老郭不要打扰小郭。
著名的“梅姨案”中,其中一个被拐儿童杨家鑫和妈妈夏先菊见面后,也同样决定留在养父母身边,然而最后的结局是,回到养父母身边的杨家鑫,不但不接妈妈电话,最后直接将她拉黑,不愿和亲生妈妈做任何联系。
夏先菊在这场寻子的漫漫长路中,不仅是耗尽金钱和精力,丈夫更是难以接受孩子被拐选择了自杀,即使如此苦难,也未得到孩子的一丝温暖。
被拐后找到的孩子,选择继续留在养父母家的不在少数,但也有人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在这次的寻子热搜中,一起被找到的孩子,除了孙卓,还有符建涛,而孙卓之所以被找到,还是符建涛提供了关键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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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即使被拐,符建涛也牢牢记住原来的一切
2007年4岁的符建涛在小区玩耍,看到一位大叔牵着一只可爱的小狗,男子利用小狗将符建涛骗到小区栅栏旁边,将他扛在肩上,翻过栅栏带走了。
年幼的符建涛当时没有闹也没有哭,但是他知道自己被拐了,因为妈妈曾经指着视频中的寻子对他说过,但心里也以为是妈妈将他给了别人,因为她曾在自己不听话的时候说:再不乖就不要你了。
这个念头让符建涛接受了自己被拐的事实,但是也牢牢地记住了自己是被拐卖了,拐卖他的中年男人也就是拐卖了孙卓的“三叔”吴某龙。
当时在超市做保安的吴某龙,看到了包子铺门口玩耍的孙卓,用玩具将孩子骗走。随后又抱走了在小区里玩耍的符建涛,将两个孩子分别交给了自己的亲戚。
符建涛的养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但对他也很好,养父打两份工省吃俭用供他读书,但在符建涛的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被拐卖的。
在初中一次采血,自己的血型和父母完全不同,符建涛更坚定了内心的想法,他下定决心好好学习,等自己有能力了就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三、母子团聚,符建涛提供重要线索
当民警来到符建涛的学校,以“防疫流感”为借口,采集他的唾液时,符建涛平静地对民警说不用采了,他知道自己是被拐的孩子,而且他记得自己的名字叫“胡建涛”,只是将符记成了胡。
随后符建涛在得知母亲的名字和地址后,马上上网找到了妈妈彭冬英的电话,接到电话的彭冬英以为又是骗子,可是符建涛竟然记得小时的事:上学的时候,我不愿意起床,妈妈你总拿几块糖放在我伸手够不到的地方,那样我就起床了,你还记得吗?彭冬英瞬间泪崩,这真的是她的儿子小涛。
10月母子在认亲会见面,符建涛特别的感动,他知道妈妈这些年寻他的不容易,而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家,没有忘记在妈妈身边的点点滴滴。
在相聚后,符建涛看到了孙海洋发布的寻子视频,那段孙卓被玩具诱拐的视频中,那个身影如此熟悉,这不就是当年拐走自己的“三叔“吴某龙吗!
这一重大线索让公安部及广东省公安厅打拐办专家会战,通过高科技手段,确定了并找到了孙海洋的儿子孙卓,最终在东莞将吴某龙绳之于法。

四、愿天下没有买卖,天下无拐
孙卓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网友质疑,但符建涛选择陪伴亲生妈妈,也有人说他傻,养父母可比亲生父母有钱,但符建涛说:
“我的失踪,
对亲生父母打击太大了,
这些年他们为了找我,
付出了太多太多,
如果我继续留在这边,
对他们又是一次打击。”
在妈妈彭冬英的生日,符建涛发了一则信息:“14年简单的言语无法形容你的痛苦,感谢你做我的妈妈,这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与福气……愿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未来我陪你夕阳漫步。”
符建涛不仅心智成熟,心思缜密,更是贴心暖心的好儿子,虽然选择留在妈妈身边,但感念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并不想他们以后在监狱养老。
虽然他说“他们触犯了法律,就交给法律来决定吧,毕竟做了违法的事情。但内心的挣扎后,他依然劝阻妈妈,希望她出具一份谅解书。彭冬英为了马上高考的儿子,虽然无法原谅,但还是决定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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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哪里有圆满的结局,从被拐开始,不管孩子如何选择,一个悲剧的结束就意味着另一个悲剧的开始,但在这场认亲热搜中,媒体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孙卓,而鲜少报道选择陪伴亲生父母的符建涛。
也许他的选择符合情理之中,没有意料之外的波折,但说出“他们触犯了法律,就交给法律来决定吧,毕竟做了违法的事情”的符建涛不是更值得报道吗?
自古以来“法不容情”,可是在拐卖和收养中,大都选择了谅解收养方,就算在我国《刑法》中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
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著名的刑法学者罗翔曾经讲过一个案例:如果熊猫要咬死我,我可以打死熊猫吗?罗翔说熊猫是国宝,但我们人却是无价之宝,人比国宝更珍贵。可是买一只熊猫是十年起步,买一个人却仅仅三年以下的处罚,甚至免于处罚,对收买者的处罚实在太轻太轻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拐卖的源头还是来自于买方,如果依然选择买方、原谅买方、免于处罚买方,恐怕依然会有无数的家庭奔波在寻子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