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Report on a digital euro

作者:欧洲央行数字货币高级别工作组

编译:邓阳立,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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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字欧元功能设计的可能性

在本节中,前面讨论的原则和要求用于确定数字欧元可能类型的必要特征。

关键信息:

·可以设计数字欧元的潜在特征,以满足欧元系统的核心原则和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基于数字欧元的可能特征,目前确定了两种满足预期特征的类型:在线和离线。这两种类型相互兼容,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都满足这些核心原则和基本要求。

5.1功能性规范的重要维度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确定了欧元体系框架下数字欧元应具有的核心原则、特定情景要求和一般要求。

附件1概述了报告所确认的理想的特征,并回顾了所有的核心原则和要求。下文描述了数字欧元的主要特征——即其可依需求进行量身定制,同时应强调这些特征的相互作用。

5.1.1使用模型

用户可以直接或通过受监管的中介使用数字欧元。如果用户直接使用,那么中央银行将需要提供面向终端用户的服务,例如客户面部识别支持。如果用户间接使用数字欧元(即通过负责提供此类服务的中介),中央银行则无此义务。

如上文中所标识的那样,间接模型更可取。然而,央行应确保受监管的中介机构的行为不会影响以央行名义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央行之外的所有参与者和程序都应增强终端用户对数字欧元支付解决方案的信任。尤其是中介机构提供的基础技术、基础设施及其与终端用户的连接的设计应确保能保留数字欧元作为中央银行负债的性质,并防止因中介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而产生额外单位的数字欧元。

5.1.2隐私要求

用户隐私得到保护的程度取决于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间的优先性平衡。目前使用的支付手段已经提供了不同程度的私密性,从匿名现金交易到需要证明文件或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监控的交易。如果数字欧元用户在使用服务时没有验证其合法身份,那么其后的任何交易基本上都是匿名的。虽然目前纸币和硬币即上述类型,但法规不允许电子支付中的匿名性,而数字欧元原则上必须遵守这些法规。匿名方式应该被排除,这不仅是因为与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有关的法律义务,也是为了在必要时限制数字欧元的用户范围,例如排除一些非欧元区的用户以防止资本过度流动,或避免过度把数字欧元作为投资。

如果用户在首次使用数字欧元服务时被识别,那么发行人(欧元系统)和中介仍然可以保证其不同程度的隐私权。即使用户已经被数字欧元服务提供商事先识别,典型的例如离线数字欧元支付仍然会保证用户完全的隐私权。事实上,没有与第三方的数据连接意味着支付结算不需要共享交易数据。

保护隐私的方式可以是选择性的,即系统操作方可以只允许某些类型的交易在不登记付款人和收款人身份的情况下执行。某些类型的交易,例如大额交易,可以按照条例的规定确定所涉及的用户。通过独立第三方的审计,可以增强用户对底层数字欧元系统隐私模型的信任。最后,数字欧元的交易可以对基础设施运营商实现透明化,但运营商应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5.1.3限制数字欧元作为投资的大规模使用

如前所述,欧元系统可能考虑引入工具来限制数字欧元的使用,以防止商业银行的资金过度转移到数字欧元。个人用户可持有的数字欧元数量应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使流通中的数字欧元总量保持在一个被认为合理的总阈值以下。因此这将要求每个数字欧元用户至少在登陆时都要被识别:这是为了避免某些主体通过模拟多个用户的方式来规避限制。

一个有待调查的选择是允许用户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将数字欧元持有到一个单独的阈值。为了确保用户始终能够收到以数字欧元支付的款项,同时不披露个人目前持有的信息,可以采用一种“瀑布”方法,即任何超过持有限额的数字欧元将自动以私人货币的形式转移到收款人的账户中。然而,这将要求所有收款人都持有这样一个账户。

对数字欧元的需求也可以通过激励计划加以控制,在个人持股量超过上述门槛时,采用不那么有吸引力的利率或服务费。这样做的好处是允许用户决定他们想要持有多少数字欧元,在确保持有金额高于阈值的情况下,其竞争性将低于其他形式的投资。基于持股分层(和可变)薪酬的激励计划将使允许线下支付变得更具挑战性。与限额类似,分级薪酬要求为居民、非居民和企业实体能够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持有的数字欧元数额确定适当的阈值。

在目前的情况下,以零利率向企业实体提供无限量的数字欧元似乎是不可行的。根据欧洲央行目前的货币政策立场,企业实体和国内外投资者可实现的无风险欧元投资(例如AAA级短期政府债券)的名义报酬率目前低于-0.5%。在不干扰金融流动和货币政策立场的前提下,目前无法以更具吸引力的利率向这些实体开放数字欧元。

分级利率是一种可以将以下两个目标结合起来的选择:

(i)以不低于纸币的条件(即利率不低于0%)向欧元区公民提供大量(但不一定是无限的)数字欧元;

(ii)允许其他人在没有数量限制的情况下使用数字欧元,并且不限制数字欧元的持有者只能是本国公民。

当无风险名义利率明显处于正区间时,这个问题就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潜在持有者可以充分利用零利率的数字欧元。

5.1.4对使用数字欧元服务的限制

欧元体系可能希望限制可以访问数字欧元服务的个人和实体的范围。例如,对某个管辖区的居民(可能还有逗留期间的访客)或零售用户等,其持有数字欧元的可能性可能会受到限制。

不受使用限制的数字欧元的国际化使用将带来严重风险,发行CBDC的中央银行之间最好采取合作方式。如果允许特定的非欧盟公民群体使用(例如当他们身处在欧元区国家时),那么具有限制使用权限的数字欧元仍然可以在国际上使用。

虽然在国外广泛使用数字欧元可能会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引发货币替代问题,但就有利可图的数字欧元而言,至少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中央银行应能够根据地理位置、居住地或公民身份(例如,对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的用户采取不同的待遇),在欧元区以外的不同司法管辖区(如果允许的话)对数字欧元的回报适用不同的条款。第二,由于不同的CBDC的利润可能会引起资本流动,它们的规模将取决于对个人用户数字欧元持有量的限制,发行CBDC的中央银行之间必须进行协调,以确保流通中的各种CBDC不会被用来创造过多的资本流动,同时又不限制通过其他形式以欧元计价的资本流动的自由,或是从私人资金转移到CBDC的投资组合中。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调,当一家中央银行在其CBDC中提供无限量的供应时,就可能会吸引大量的原本通常会作为私人资金储存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资本进入。

5.1.5转换机制

数字欧元既可以通过基于账户的系统提供,也可以作为无记名票据提供。在基于账户的系统中,用户的持有量将由第三方记录,该第三方代表付款人和收款人确定交易是否有效,并相应地更新各自的余额。这是目前中介代理机构将资金从付款人的银行帐户转移到收款人帐户的方法,也是主要的电子支付方案所采用的方法。它将允许发行CBDC的央行(直接或通过受监管的中介机构)控制交易流。但是,如果用户或中心第三方不在线,则不能使用此方法。

当使用无记名数字欧元时,付款人和受款人将负责确认他们之间交易。这就是现金支付的工作原理,在这种情况下电子支付的应用是有限的。无记名数字欧元将不受欧元系统或其监管的中介机构的直接控制,这意味着对持有量和国际交易价值的限制以及对目标用户群体的限制只能在支付设备一级执行。

在使用无记名票据进行支付的情况下,中央银行只允许有合法有权的用户参与交易,这意味着所有支付设备都将要求用户验证其身份。例如,该设备可以记录目标用户的物理属性信息(称为生物特征,例如指纹和虹膜识别),用户在发起支付时必须提供匹配的信息要素。如果持有人的CBDC存储在本地支付设备上,设备的丢失或损坏可能导致CBDC的丢失。因此应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工具确保设备中存储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5.1.6支付设备

数字欧元可以作为基于网络的服务和/或通过专用的物理设备(如智能卡)提供。而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广泛的设备(例如,电脑、手机和可穿戴设备),并且需要网络连接,而第二种情况将要求付款人和受款人具有特定的兼容设备,这些设备也可以实现脱机使用。当然,数字欧元可以通过物理设备和基于网络的服务提供,只要两个(或更多)支付解决方案是同步的。

离线数字欧元的使用设备需要经过认证,在具有多个尚未明确的网络风险来源的数字环境中实现与使用纸币类似级别的安全要更加复杂,由于缺乏能够阻止特定用户伪造数字欧元的第三方,将会大大增加潜在黑客攻击的影响,并可能对经济造成破坏性后果,同时也要谨慎的降低可能的货币基础无端扩张、相关的伪造和或黑客攻击的风险。

5.1.7离线可用性

用户可以通过设备上安装的硬件进行离线支付,离线支付可以避免数据向第三方流入,也可以作为现金支付的补充与备用。支付设备会预先从在线账户中预置一部分数字欧元,这部分数字欧元用于用户离线支付,收款人一侧的终端设备会记录数据,用于说明转账完成。

离线支付线下支付需要制定高度安全的前端标准以管理可互操作用户设备。这将支持POS和P2P交易来开发出一种共同的欧洲终端用户解决方案(或多个互操作解决方案),从而支持欧洲经济的数字化。当然,离线数字货币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与在线数字货币通过网络挂钩,这是为了用户可以自如的调整离线或者在线数字货币的余额。

5.1.8回报利润

数字欧元作为欧元体系的负债,其内在风险较小。其利率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变的,在后一种情况下,还可以与其他央行的利率挂钩,甚至可能是零。在可变的情况下,央行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调整利率,与政策利率变化并行或独立于政策利率变化。可变回报的一个可能的选择是将数字欧元的利率设定为与其他央行利率的利差。当然,就像中央银行利率之间的其他利差(例如主要再融资业务利率与长期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一样,有时会由于各种技术原因对利差水平进行调整。

由于持有钞票的机会成本随中央银行和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对于央行来说,适用不同的利率调整货币结构是常见做法,但是一旦涉及到离线数字货币的设计,央行将会面临额外的挑战。

5.1.9法定货币

法定货币地位将是数字欧元的理想特征。将法定货币地位赋予数字欧元的决定实际上要求它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条件下都可以使用,以允许无条件收付款。法定货币状态将要求用户能够通过与使用钞票一样方便用户的方式接收到付款,例如使用一个可以离线使用的简单物理设备,或者,如果法定货币状态也适用于在线支付,则每个人都可以使用数字钱包服务。通过一套通用的(或可互操作的)终端用户解决方案,可以使用户更容易地接受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的数字欧元。

随着数字欧元的发行的可能性,欧盟的立法机关也可以考虑将法定货币的概念扩展到在线交易。然而,各成员国对法定货币概念的解释各不相同,采用数字欧元需要各国加强解释和互相协调,甚至包括通过欧盟层面的新规定。

5.1.10并行基础设施

基于与其他支付解决方案并行的基础设施的数字欧元有助于抵御极端事件,如网络事件和攻击、自然灾害和流行病。出于成本考量以及私有性质,私人支付解决方案的并行基础设施很难实现。承担这些费用的决定应以所考虑的极端事件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为基础,同时因为其增加了支付成本,对环境也有负面影响,并行的基础设施与发行数字欧元的目标也背道而驰。

5.2多类型的数字欧元可以共存

基于对数字欧元可能特征的描述,似乎能确定两种满足本报告中得出的特征的类型。如果它们都满足本报告中确定的核心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和一般要求,那么这些数字货币类型是相互兼容的,并且可以同时提供。

第一种类型可以离线使用。它可以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使用,因此只能通过特定的用户设备提供,这些设备可以通过受监督的中介机构收付款,并且应该能够防止黑客攻击和非指定人员的使用。线下数字欧元交易原则上是匿名的,只能以固定的非负利率获得回报。应通过支付设备中适当的技术限制来确保对线下数字欧元的使用限制。离线数字欧元的特性将与享有法定货币地位所需的特性完全兼容(例如,无需互联网连接而对潜在用户没有额外成本)。最后,离线数字欧元的基础设施实际上将与其他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平行。

第二种类型可以在线使用,利率随时间而变化。这将是货币政策应用的有力工具,也可以限制私人货币向数字欧元的转变(尽管出于这个目的,它可能会干扰货币政策传导)。可在线使用的数字欧元具有先进的功能,并为受监管的私人中介机构提供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它的使用不会被绑定到任何特定的设备上,所有的数字欧元服务都可以在任何时候被相关责任方(中央银行和受监管的私人中介机构)控制。然而,这种类型将不存在匿名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用于离线使用的数字欧元都需要在某一时刻进行在线管理,以便向设备添加资金或提取资金,而这两种类型可以共存。与目前商业银行的(在线)存款和(实体)现金并存(可以通过自动柜员机从银行账户中提取)类似,数字欧元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加载到物理设备上供脱机使用。这也意味着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和无记名数字欧元可能并存,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六、数字欧元服务的技术和组织方法

关键信息:

•提供数字欧元的基础后端基础设施可以是集中的,所有交易都记录在中央银行的分类账中,或者将责任分散到用户或受监督的中间人,从而也可以提供不记名数字欧元,无论何种方式,后端基础设施应该由中央银行来控制。

•直接模式和中介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私营部门的作用。在直接模式中,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只是看门人,而在中介模式中,它们将发挥更突出的作用,包括结算代理。在这两种情况下,私营部门将能够建立基于数字化欧元相关服务的新业务。

•终端用户访问数字化欧元基础设施的解决方案可以是基于硬件或软件的,也可以是两者的组合。在任何情况下,前端访问解决方案都需要强大的客户身份验证和标识。

•提供数字欧元服务涉及的终端用户解决方案和任何私人系统都应与央行的后端基础设施进行连接以确保最高限度的保护,避免未经央行授权而无担保地创建数字欧元单位的风险。

本节描述了在后端基础设施(第6.1节)和最终用户访问解决方案(第6.2节)层面上技术实现数字欧元的选定设计方案。这些具体的设计方案符合前面章节中提出的核心原则和一般要求。

6.1后端基础设施

数字欧元的发行仍应在欧元系统的控制之下。受监管的中介机构至少应参与识别和登记有资格的用户,并可能参与将交易传导至中央银行基础设施;它们也可以在数字欧元相关服务上建立新的增值业务。

后端基础设施考虑了两种方法:集中化和去中心化。在第一种方法中,数字欧元交易被记录在欧元系统的总账中。在去中心化的方法中,欧元系统为数字欧元交易的结算设定规则和要求,然后由用户和受监管的中介机构进行记录。

在这两种方式中,受监管的中介机构既可以仅仅作为看门人,也可以作为结算代理。看门人将对最终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它们还可以在用户和欧洲系统的基础设施之间提供技术连接。因此,在为经济提供资金方面,看门人的基本职能与商业银行类似。结算代理机构还将代表其客户执行数字欧元交易,并可能为数字欧元持有提供存储设施(类似于数字金库)。但是,终端用户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将这些资产作为欧元系统的负债。

6.1.1集中基础设施

终端用户可以在由欧元系统提供的中央数字欧元基础设施中存储他们的账户。这样的账户将允许用户通过电子转账存取或支付数字欧元。

欧元系统将面临技术和组织方面的挑战。即使委托给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它们也需要处理其现有基础设施无法处理以及符合“反洗钱”和“周转金”要求的大量交易。考虑了两种可能的模型,它们可以结合:

(i)中央银行基础设施中的终端用户指示支付(直接访问);

(ii)付款由终端用户发起,但由其受监督的中间人代表其管理中央银行账户(中介访问)指示。

在“看门人”的帮助下,欧元系统将允许终端用户直接访问和操作其基础设施上的账户。在这个模型中,欧元系统将完全控制数字欧元的生命周期,因为它可以发行和赎回任何单位的数字欧元,并将通过自己的基础设施直接处理交易。这种解决方案可以设计成只有终端用户掌握数字签名交易所需的私钥,这样他们就可以直接向中央银行提交交易。

由于要提供的连接和独立账户数量众多,而且目前的中央银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因此,这一模式的应用在技术上对欧元系统具有挑战性。此外,直接接入对中央银行来说意味着巨大的业务负担,需要中央银行确保遵守支付服务条例和要求。

(ii)终端用户通过中介进入央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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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系统只能继续与受监管的中介机构直接连接,后者将充当代表客户指示交易的结算代理人。数字欧元账户仍将属于终端用户,欧元系统将通过其基础设施对生命周期和实时交易处理保持完全控制。但是,与系统的连接数量原则上仅限于参与的中介机构的数量。

在这一模式下,参与该系统的受监管中介机构将把数字欧元服务纳入其业务,并可利用创新的基础设施,促进支付市场的竞争。

6.1.2 分散的基础设施

一个具有去中心化特点的基础设施可以用来提供不记名数字欧元,终端用户或代表他们的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可以验证交易。这将通过以下两种模式中的任一种来实现,这两种模式也可以结合起来:

(i)终端用户直接使用无记名数字欧元;

(ii)混合无记名数字欧元(也允许批发交易)和基于账户的基础设施。

只有在能够确保在任何时候都按照央行的要求进行处理的情况下,数字欧元持有和交易才能以分散的方式进行管理。因此,中央银行需要制定标准来允许外部各方按照适当的安全标准进行交易的管理。

欧元系统将需要开发一种新的具有足够的安全和处理能力的分散基础设施,通过消除集中化流程可以减轻欧元系统的运营负担。

(i)终端用户直接使用不记名数字欧元

一个分散的基础设施可以让终端用户在他们之间转让无记名数字欧元,而不需要授权第三方参与交易。这种方法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协议,或通过本地存储(例如使用预付卡和移动电话功能,包括离线支付)。在这两种情况下,仍需要受监督的中介机构作为把关人参与其中,包括提供物理设备并向其转移资金。如法律分析所述,该解决方案在遵守AML/CFT规则方面存在挑战。

(ii)混合不记名数字欧元(也允许批发交易)和基于账户的基础设施

可以实施混合分散的基础设施,以便能够在受监督的中介机构使用无记名数字欧元,这些中介机构可以代表客户使用数字欧元进行零售交易,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基础设施进行批发支付。在以数字欧元向终端用户提供零售支付服务时,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可以利用其账户关系,但终端用户仍将对欧元系统持有直接索赔权,所有转账最终将在欧元系统中结算。

6.2 终端用户使用解决方案

终端用户连接后端基础设施需要依赖所选择的基础模型。欧元系统将需要确保不同终端用户接入解决方案的集成,以使数字欧元服务普遍可使用并允许它们与金融市场生态系统的互操作性。如果欧元系统提供数字欧元支付设备或应用程序,那么它们应尽可能符合行业标准,与现有市场解决方案互操作,从而促进包容和泛欧洲一体化。不同的选择可能取决于类型(直接或中介)和使用的硬件或软件。

无论何时终端用户访问数字欧元服务,都应进行认证和授权并应用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法案(PSD2)中提到的严格的客户认证要求。这意味着为了允许使用数字欧元资产或支付启动服务,私人支付服务提供商和欧元系统应该采用确保终端用户安全认证和个人数据安全存储的技术。每个终端用户都应该使用硬件或软件方案来识别自己和授权交易。

PSD2要求付款交易只有在付款人同意执行时才可完成。在欧元系统发行数字欧元的情况下,一个关键问题将是授权是给央行还是给受监管的中介机构。支付授权在数字欧元的交易中务必需要谨慎实施,因为这将涉及一定程度的中央银行责任。因此,欧元系统需要在与市场同等的水平上根据创新趋势开发用于客户认证的方法和技术的专门知识。

6.2.1硬件解决方案

使用数字欧元服务的硬件解决方案包括终端用户拥有的设备、商家的验收设备和自动取款机。这些将是手机、计算机、智能卡、可穿戴设备或代币中的硬件元素,最终用户可以通过移动和基于网络的银行应用程序访问数字欧元服务,并启动POS或P2P支付。

用户可以在商户的POS终端使用智能卡发起欧元数字支付。智能卡和支付终端应遵循既定的行业标准。可以考虑其他解决方案使商户和客户能够更灵活地使用,例如可信的移动POS机(使交易能够在卡和手机之间进行,而不是传统的POS终端)。对于P2P支付,移动支付的启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软件解决方案(应用程序)以及智能手机的识别。数字移动应用和网络接口可以利用移动代理查找服务(例如,通过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识别收款人)来确保P2P支付的顺利实施。

6.2.2 软件解决方案

终端用户访问支付服务的软件解决方案包括应用程序(app)、网络接口、数字钱包和虚拟卡。使用移动设备进行用户识别和基于网络的银行应用程序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和P2P支付。只有在被信任的应用程序商店允许后,客户可下载特定的app。这些商店对用户可以使用的应用程序类型和安全措施有自己的限制。另一种访问支付服务的方法是使用基于浏览器的在线银行应用程序。

数字钱包既可以在线支付,也可以在POS机上支付(通过在应用程序中添加银行卡或账户信息)。更动态的解决方案可以是使用虚拟卡,通过它可以生成用于在线卡支付的临时虚拟卡详细信息,并具有更短的到期日和消费限制等附加特性。

商户将使用其选定的支付软件和POS机,可以构建一个泛欧洲的接受信用卡和移动支付并与后端基础设施进行交易处理通信的商业贸易应用程序。

数字欧元基础设施的终端用户使用解决方案也可以是软件和硬件的结合。

6.3用户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基础设施

在通过中介使用数字欧元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流通总额(即在中介机构系统或最终用户设备中记录的总额)与欧元系统记录不符的情况。这种差异可能由中介机构的错误或不当行为引发,这可能会让欧元体系面临声誉或资产负债表风险。中央银行可以考虑三种可能的方法来避免差异。

最严格的方法是创建一个约束性的操作框架,其中中介机构和用户使用的系统由中央银行提供,这样,在他们这一端发生的所有操作都由中央银行进行编码。这可以通过向受监督的中介机构和最终用户(例如移动应用程序或卡片)提供许可的软件和硬件来实现。有了这样一个解决方案,中介系统将无法制造或销毁数字欧元。然而,这种解决方案将给欧元系统带来沉重的运营负担,并限制了中介机构的灵活性。

另一种方法是对中介和用户设备的所有系统进行实时审计,这需要将中央银行操作的所有系统和自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可以通过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来实施这一方案,尤其是使中央银行能够远程访问中介操作的数字欧元系统。

最后,为了确保金额的一致性,避免终端用户出现上述风险,可以让终端用户通过设备和应用程序自行核对其余额是否与中央银行系统的记录相符。为了确保中介不会代表用户私自发起任何交易,用户可以在交易启动(使用中介不知道的私人签名)时自动向中央银行发送请求批准启动交易。用户将从中央银行系统收到交易已被处理的确认信息。

七、后续工作

关键信息:

•在考虑发行数字欧元之前,有必要对数字欧元面临的挑战及其相对于其他选择的潜力进行全面、平衡的政策导向评估。各机构、市民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包括通过公众咨询,会为评估提供宝贵的建议。

•必须进行实际实验,测试功能设计选项,以探索其技术可行性以及满足潜在用户需求的能力。实验性工作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让私营部门和潜在用户参与,不应抢先做出决定,也不应让欧元系统承诺提供数字欧元。

•为确保对本报告中提出的开放性问题获得有意义的答案,欧元系统将考虑是否在2021年年中启动数字欧元项目,并可能启动旨在开发最低可行性产品的调查。

•除了概念分析和实践实验之外,还需要国际机构、论坛和标准制定者的参与,以确保数字欧元能够满足所有潜在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到目前为止进行的分析已经确定了原则和要求,这些原则和要求代表了欧元系统在给定情景下评估数字欧元发行的起点。未来数字欧元的发行取决于对其面临的挑战和相对于替代方案的潜力的全面政策性评估结果。引入数字欧元不仅是一个技术决定,也是一个政策决定。

与潜在用户和可能参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对于评估发行的实际商业案例至关重要。这份报告将作为公众咨询的起点,听取公众的意见对于确保欧元系统提供的货币和支付形式的任何改变都能受到公民的信任来说至关重要。此外,还应对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和潜在用户在多大程度上支持数字欧元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愿意采用数字欧元的情况进行评估。

7.1 注意事项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后续的概念分析和实际工作需要涵盖方方面面。通过对前几节所述概念和模型的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进行彻底的探讨,将会进一步发展本报告的研究结果,其主要目的是在目前的体制和管理框架内评估不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并从政策角度衡量当前技术开发的可能性和局限性。

在2021年年中,欧洲央行理事会将考虑启动一个数字欧元项目,该项目将从调查阶段开始,其目的是确定至少一种能够满足本报告所述要求的最低可行产品。它将涵盖数字欧元的关键方面,不仅涉及技术要求,而且还将考虑用户要求,以便为数字欧元的设计及其前端流程提供信息,使其能够满足潜在用户的需求,其目的是确保欧元系统在未来决定发行数字欧元时做好准备。

在就发行数字欧元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应量化此类项目的范围和成本,以便将该解决方案与可能的替代方案进行比较。由于央行必须开发新的能力和流程,因此与发行数字欧元相关的成本不仅是财务上的,也是组织上的。

7.2 制度框架

数字欧元的后续工作将涉及欧洲机构、论坛和标准制定者。因此需要与其他欧洲机构和当局进行对话,讨论引入数字欧元所需的运作和立法框架。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需要与其他负责微观和宏观审慎监管的机构(如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和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 System Risk Board)进行互动,以进一步探索潜在风险以及应对或减轻风险的方法。

发行CBDCs的国际影响值得与其他中央银行和国际组织进行公开对话(例如加拿大银行、英国央行、欧洲央行、日本央行、瑞典央行和瑞士国家银行以及国际清算银行成立的国际中央银行集团),该集团将与相关国际机构和论坛密切协调,如金融稳定委员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附件一:报告中确定的数字欧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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