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满足人民群众紧急求助,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总有一些人为一己私欲,滥用公共资源,谎报警情、浪费警力。近日,陆丰公安碣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宗谎报警情案件,行政拘留1人。

案情回顾

路遇“抢劫” 金链被抢

“喂,110吗,我被抢劫啦……!”12月6日11时,陆丰公安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郑先生报警称:其十点半左右在陆丰市碣石镇莲花地水库附近遭抢劫并被砸坏车辆。

接报后,陆丰公安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刑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和碣北派出所联合作战,确保速破此案,挽回损失。在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案发地点只有少量玻璃碎片,随即民警通知报警人到场,对案发时情况进行详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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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人郑某镇(男,41岁,南塘镇人)到场后反馈称:因其父亲患病住院,便委托郑某镇将一条金项链卖掉。郑某镇便去了碣石镇的一间金铺商讨买卖事宜,因价格问题没有成交,后在返途中于碣石镇莲花地水库路段遭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拦截,车上下来4个带头盔持钢管及大刀歹徒,打砸车玻璃,并抢走金项链及车上茶叶后往碣石方向逃走。

事有蹊跷 疑点重重

获情况后,民警随即展开细致调查,经走访了郑某镇提供的金铺,证实报案人所述。但随后,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发现郑某镇所驾驶车辆经过案发地时并没有其所说的尾随作案车辆,也没有发现其所述类型轿车及摩托车,且郑某镇车窗玻璃碎片散落在车上,报警细节不符合抢劫案的特点,各项情况不符合常理,案件疑点重重。为进一步获取证据,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报警人转帐记录,发现其在报警后转帐情况有异常。

谎报警情 终被拘留

经深入调查,发现郑某镇当天10时09分,在其支付宝账户上收到另一家首饰店转入的三万多元,得知情况后民警再次对郑某镇进行询问。经查,郑某镇将其父亲的金项链卖掉后,因需要偿还借款,遂起意想将该笔钱吞掉,并自导自演被抢劫一事来欺骗其父母。至此,违法人员郑某镇在铁证面前对其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郑某镇已被陆丰公安依法处予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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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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