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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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筑牢筑密疫情防控网,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秩序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省相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一)树立底板意识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压实“四方责任”

各区(市)县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实施疫情防控指挥部每周调度,每日巡查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防控情况,按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强化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各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防控工作,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工作重心下沉,每周对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四不两直”调研督促,现场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落实个人和家庭的防控责任,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培养公众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等习惯,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报告旅居史情况。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坚决追责到位。

二、强化风险人员排查

(三)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含外籍人员)口岸入境、身份核实、检验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措施,确保入境人员管控到位。所有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第1、4、7、10、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医学观察,并于第2、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加强本土重点风险人员排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专班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及时获取入(返)蓉人员14天内行程信息,及时精准赋码,推送提示信息,引导相关人员主动报备,依法依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压实基层社区网格、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红黄码”人员的追踪排查管理,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确保无脱管、漏管、失管。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五)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

建立健全“三级包保”“五包一”制度,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统筹镇(街道)、村(社区)力量,实现疫情防控基层管理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持续做好居民防疫组织动员、健康教育和信息告知,加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登记,对新入小区(院落)人员严格落实“四问一亮四登记”制度。  

(六)加强农村地区管理

严格落实农村“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加强农贸市场、农家乐、超市、药店、麻将馆、茶馆等农村地区重点场所的管控,督促经营业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重点围绕回乡、返乡、下乡三类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梳理排查,特别是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乡人员和“红黄码”赋码人员严格开展摸排,对排查出的相关人员要实行台账登记,严格加强管理,落实相关核酸检测和管控隔离措施。加强对农村坝坝宴、红白喜事管理,提倡“红事少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七)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  

压实企事业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落实“健康码”管理机制,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强化工作场所防控,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和安全工作,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功。企业组织跨市域会议和展览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向街道办事处报审备案。加强防控宣传教育,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完善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严防出现疫情传播。  

(八)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

采取预约、限流、错峰等方式,安全有序开放各类重点场所。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应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和工作人员个人卫生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加强火车站(含高铁站)、机场、汽车客运站、地铁站等交通场站,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以及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和监所等特殊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和保持“一米线”等防疫措施。景区景点、游乐园、大型场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科技馆等)等重点场所在落实好“测温、亮(扫)码、戴口罩”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实名预约登记和限流措施。室内娱乐消费场所(歌舞厅、KTV、游戏厅、网吧、网咖、酒吧、餐饮店、棋牌室、茶室、影剧院等)要落实亮(扫)码、测温等措施,合理设置一定时间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避免人员聚集。  

(九)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

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完善各类预案。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加强重点场所、活动、员工等管理。保持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落实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在校期间定期开展学生和教职工核酸检测。  

(十)加强医疗机构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定点医院要强化隔离病区管理,确保人流、物流、空气流三分开,严防交叉感染。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严格执行全院全员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切实增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敏感性。  

(十一)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

健全集中隔离场所统筹调度机制,按照“应隔尽隔、单人单间”的要求,避免“小而散”的原则,备足集中隔离场所,提升储备能力。规范设置集中隔离场所“三区两通道”,按规定开展隔离场所环境采样消毒,严格落实医废污水处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制度,建立相关台账,配强医护、安保、服务和其他工作人员,配齐基础设施和防护物资,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2日内应当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实施“14+7+7”闭环管理,即14天封闭式工作、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他工作人员实行“两点一线”工作方式。两类人员不得相互走动,防止交叉感染。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每日开展2次体温检测,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确保隔离场所“零风险”。  

四、强化重点环节管理

(十二)加强大型会展和文体活动管理

严格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一会(展)一方案”,提前制定大型会展和文体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活动主办层级、规模将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或省、市卫健部门进行评估。会展和文体活动举办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物资筹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会展和文体活动严格落实人员实名制、健康申报表填报、亮(扫)码、测量体温、旅居史问询、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应根据当时疫情形势和活动参加人员情况等,明确活动参加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核酸检测的频次和范围,并由举办单位负责实施。  

(十三)加强重点货物运输管理

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中高风险地区抵蓉物资排查、防控处置措施,加强全流程监管,守好抵蓉“总阀门”。对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川冷链”追溯信息,强化进口、运输、加工、销售、储藏全链条风险管控,各区(市)县每周要选择至少1家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采集转运车辆环境样本进行监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抵蓉物资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强化核酸检测等措施。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十四)强化清洁和环境评价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消毒、公共场所日常消毒,尤其是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清洁消毒。加大对垃圾清运站、污水处理厂、养殖场、屠宰场、邮政快递站点等重点部位日常消毒和环境监测,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必要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每周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强化人员技术培训,加强消毒质控和效果评价,确保消毒工作科学规范、有力有效。  

(十五)强化免疫屏障构建

坚持多病共防,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接种工作,严防疫情和流感叠加。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强化组织引导,规范接种流程,落实便民举措,对无禁忌症、符合条件尚未接种的市民尽早安排接种,确保适龄人群“应接尽接”、重点行业“应接必接”。  

五、强化早发现能力

(十六)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哨点”“探头”作用,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诊所的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的信息登记和接诊处置流程,强化医务人员风险意识,提高新冠肺炎早期识别能力。对发热门诊患者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等检测及其他必要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一律留观,凭就诊当次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相应处置,对拒不提供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拒不接受核酸检测、拒绝留观等情形,应立即通知医院安保部门,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落实诊疗措施。社会零售药店要做好发热、咳嗽药品购买实名登记工作。  

(十七)加强多点监测预警

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并结合实际适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同时要强化接诊发热或感染性疾病的医务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从事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农贸(集贸)市场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员和集中隔离场所、机场环境、转运入境人员的车辆、冷链食品和进口物品及环境、医疗机构环境等监测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新冠肺炎传染源。  

六、强化应急准备和处置

(十八)保持应急状态不松懈

坚持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值守和扁平化运行,统筹各方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平战转换机制。坚持立足实战,采取不预设工作场景、不预设防控对象的方法,持续开展应急演练。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备足人员物资,确保调拨有序。持续加强流调溯源队伍和核酸采样、检测队伍的储备,强化队伍培训,狠抓专业能力建设。  

(十九)落实快速精准处置

一旦发现可疑患者和本土感染者,要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和应急响应,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原则,坚持边流调边管控,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流调溯源、隔离管理、核酸筛查、医疗救治“五个”到位,第一时间控制疫情。  

七、强化环境治理和宣传引导

(二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卫生城市和卫生乡村。建立健全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制度,做好垃圾分类存放和收集点管理,强化人畜饮水安全、粪便处理,集中组织开展家庭、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大扫除。抓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开展防灭蚊蝇鼠蟑,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杜绝蚊虫孳生。  

(二十一)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倡导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少聚集、少流动,返蓉后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30日

来源:天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