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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注意了

城区几处路段交通设施

有了新变化

优化交通组织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城市畅通工程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对城区道路进行交通组织优化,拆除部分路段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通过科学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增设监控设施等措施,改善通行环境,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群众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标志标线行驶,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秩序。

护栏拆除后

部分驾驶人觉得没有护栏阻挡

有点“随心所欲”了

来看看交警韩警官执勤时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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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区部分路段“变脸”千万别走错了!

那么,优化后的路段

应该怎么走?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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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后的路段,撤去了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重新施划了黄色(单、双)中心分道线,并对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了更新、完善。

虽然没有了中心护栏

但还是提醒机动车驾驶人

“心中要装有护栏”

以下这些行为,千万不能有!

01

不违反禁止标线

黄色实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一般施划在马路正中间,车道多的路面上就是双黄线,车道少的路面上则用单黄线。而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均严格禁止车辆跨越,因此 压线行驶、越线超车或者掉头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二)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

02

不逆行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一定要按照道路的指示方向驾驶,不能逆行。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同样的, 非机动车

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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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驶入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能驶入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且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无相应的保护措施,极易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伤亡。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02

不逆行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非机动车骑行者伤亡居多。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03

横过道路应下车推行

日常生活中,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为了省事、方便,直接驾驶非机动车横过马路,其实这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作为行人

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01

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时应当走行人过街设施或者安全快速通过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嬉闹、行走、乞讨或者兜售、发放物品。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02

不斜穿马路

南阳城区部分路段“变脸”千万别走错了!

行人通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但现实中,很多行人为赶时间,斜穿马路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起人车混行,这样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优化交通设施

是为了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

更是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

最后,再告诉大家一个

不会犯错的

行车、走路“四看”法

看交警指挥

看路口信号灯

看路段标志

看地面标线

来源:南阳交警权威发布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副主任)|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