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实财经讯】 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波中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空调”)起诉格力电器(000651.SZ)及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天泽家电维修部等两例侵犯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奥克斯请求判令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两款空调产品的行为侵犯其名称为”压缩机“的发明专利权; 同时要求格力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发表声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除此之外,要求被告格力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600万元和7060万元。

据悉,两案均围绕名称为“压缩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 00811303.3)开展。原告奥克斯公司诉称,经过技术比对,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型号为品圆(KFR-26GW/(26592)FNhDa-A3)空调及品圆(KFR-35GW/(35592)FNhDa-A3)的两项产品,侵犯了其“压缩机”发明专利权,要求被告格力电器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秋实财经)

来源:秋实财经

编辑:虹磊 主编:孟子曰

监制:秋实

秋实观察微信号:ceo395

秋实评论微信公众号:ceo396

秋实财经微信公众号:ceo8395

@秋实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