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警官,我们在芙蓉大道绿化带里发现一只长的像猴子的怪鸟,两只眼睛乌溜溜的,看起还有点‘呆萌’,你们来看一下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12月8日上午9时许,一位热心群众将捡拾的一只野生动物送到了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公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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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日值班民警吴晶介绍,当时发现这只鸟腿部有伤,已经不能飞了,脚上还缠着捕鸟用的粘网。随后,派出所联系了温江区农业农村部门前来处理。

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后确认,这只“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猫头鹰,系中型猛禽,主要以鼠类和野兔为食,看似呆萌实则凶猛,广大市民发现后尽量不要擅自捕捉,以免对自身和动物造成伤害。

目前,该鸟因身体虚弱,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民警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售、宰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做好监督和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