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公安部报道,今年已经累计寻回被拐卖儿童8307名,这是一个可喜又可怕的数据。有被拐卖时间最长的已经达72年,而近日,两起14年前被拐卖的儿童孙卓、符建涛寻回案件,更是引起了大众的关注。

现实生活中,应该是没有人会接受“喜当爹”的,要是自己老婆怀上“隔壁老王”的孩子,那肯定会与“隔壁老王”不共戴天的。这就是个荒诞的事情,自己老婆生的孩子尚且不能接受,为啥还有人会买别人的孩子?

大概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喜当爹”是自己受害的产物,而买孩子是别人受害的产物。没人会接受别人伤害自己,但是却偏偏有不少人愿意去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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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卓、符建涛的案例中,有一个情节引起很大的争议和感慨,那就是孩子均不记恨自己的养父母,甚至符建涛还请求自己的亲生父母出具谅解书谅解自己的养父母。

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事情,他们14年前被拐卖的时候,年仅4岁,十多年来,早已经忘记了亲生父母和家庭,而接受了现在的养父母和家庭。即使被寻回,别说一时之间,怕是一辈子都难以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也就是说,买孩子的人已经夺走了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感情。没有父子、母子等家庭感情的孩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甚至可以说,原来的那个孩子其实已经“不存在”了。所以你会看到,这两个孩子即使被寻回,依然愿意回现在生长的家庭,而对于回到亲生父母和亲人的身边几乎没有多大兴趣。

被拐卖的儿童,在后来生长的家庭里没有受到虐待,与亲生父母没有多少感情,是无法体会到亲生父母这么多年来为寻回孩子的艰辛付出。更是无法感受到这么多年来父母的以泪洗面、度日如年的煎熬。所以一句轻飘飘的话,就要求亲生父母去原谅一个给自己带来巨大痛苦的人。

那么问题来了,在孩子和亲生父母不再追究买孩子的人的法律责任时,法律会不会放过这些人?放过肯定是不可能的,只是量刑轻重的区别。有不少网友愤怒地说,买孩子的应与拐卖者同罪,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些人的邪恶需求是造成邪恶的犯罪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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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去根绝这种犯罪行为呢?还得从科学教育抓起。这种买孩子续香火的行为,从根本上讲,还是迷信思想的作祟,不懂科学道理而衍生的扭曲思想观念,与重男轻女的思想是双胞胎。

另外还有拐卖女童及妇女,从事其他更残忍的犯罪行为的,其实更令人发指。这类犯罪行为中,受害人往往会遭受到极大的生理及心理上的伤害,甚至经常笼罩在生命威胁的阴影下。对于这类犯罪链条上的所有参与人员,均应严惩不贷,毫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