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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海门发布”官方微博通报“三星镇市容公司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事件”处理情况,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近日,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12月6日发生在三星镇的“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 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

  • 给予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 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中队队长祝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 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务记过处分。

  • 给予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

  • 给予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来源:@海门发布

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