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慧警务站立足巡防主业,坚持破小案、赢民心,通过民警细致工作,受害人报警不到1小时就将使用假币诈骗嫌疑人抓获,现场收缴18张百元面额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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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13时许,海慧警务站接到指令称:某幼儿园旁有人使用假币,求助警察。接警后,民警李思尧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唐先生经营一家烧烤店,中午时段一外地口音男子着急的购买烧烤,在支付100元现金找零后迅速离开现场,半小时后唐先生才发现该男子使用的现金为假币,遂报警。民警推测该男子购买食物是打包带走,很可能就暂住在附近,一边迅速根据唐先生所描述情况进行视频追踪,一边带唐先生前往派出所报案。随后值站辅警研判发现疑似嫌疑人的踪迹,民警李思尧在派出所研判室再次核实后确定嫌疑人为一黑衣男子,并成功追踪到嫌疑人进入了某宾馆院内,民警迅速赶到嫌疑人可能居住的宾馆。

20分钟后,民警在某宾馆房间内将使用假币嫌疑人陈以某抓获,并在陈以某及同住人员陈定某随身钱包内发现同号百元假币18张,以及大量零钱,经了解,大量零钱均为百元假币诈骗兑换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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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陈以某、陈定某以及涉案假币已被移交至辖区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民警提醒 /

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

认真鉴别,以防收到假币!

1.日常生活中,进行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警惕,对收到的钱要仔细检查。

2.大额交易时,尽量选择通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

3.一旦误收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使用。

4.如若发现有人使用假币或者进行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海慧警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