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喝酒之后人会变得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酒后驾车上路极易发生危险事故。日前,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及时处置了一起酒后驾车引发的单方事故,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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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从莞高速东莞往增城方向50公里处时,发现一台小轿车停在右侧行车道内,右前轮已被撞变形。见状,民警立刻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后上前查看,发现司机在车内呼呼大睡,打开车门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根据民警判断,应是司机酒后开车导致酿发单方事故,所幸的是无人受伤。

民警叫醒司机了解情况后得知,该男子和朋友喝了点酒,仗着自己酒量好没听朋友劝,独自驾车回广州,后来酒意上涌就睡着了,发生了事故都全然不知。该男子的行为着实让民警惊出一身冷汗,事发地点为刚出隧道,车流量较大,事故发生在凌晨时分,若不及时处置容易引发二次事故。由于事发路段不属惠州管辖区域(广州管辖),民警立即联系广州交警,移交给他们作进一步处理。据广州交警反馈,当事人的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惠州交警再次提醒:酒后驾车危害很大,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害人害己。请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钟桢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