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围有哪些新要求呢?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2021年第二批供应商征集公告来看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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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为了提高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竞争性和效率性,降低采购成本,扩大入驻电商参与度, 依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冀财采〔2021〕32号)规定,2021年度最后一批供应商入围需要符合这些要求。

供应商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8日。

供应商入围条件

1、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冀财采〔2021〕32号)“第六章 供应商征集”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自主电商平台(须为面向社会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

3、应明确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有效期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具体业务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全权代表供应商办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入驻申请文件提交、电商平台对接、网上交易及服务等。

4、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冀财采〔2021〕32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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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与实际自主电商平台一致的网址及网页截图;且自主电商平台为可面向社会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上架商品信息真实有效;

4、提供河北省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等13个地区售后服务网点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

5、《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承诺书》;

6、《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