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卫健委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区81家医疗机构的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大起底,截至目前,已检查34家医疗机构食堂餐厅。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市区部分医疗机构

餐饮油烟污染检查情况汇总

一、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安装合格、使用维护规范达标的(11家):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

临汾市中心医院(解放路)

临汾市中心血站

临汾安定医院

临汾京联外科医院

临汾和泽佳源中西医结合医院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

临汾今正元医院

临汾爱尔眼科医院

临汾临建外科医院

案例 1

12月1日,执法队对今正元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净化处理设备安装合格,使用、维护规范,清洗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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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

11月26日,执法队对爱尔眼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净化处理设备安装合格,使用、维护规范,清洗记录完整。

二、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安装合格,但未按规定清洗维护的(6家):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脸谱桥)

临汾新阳光泌尿专科医院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临汾兴山外科医院

临汾建峰齿科医院

临汾市骨科医院

案 例1

11月26日,执法队对建峰齿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净化处理设备未按规定清洗维护,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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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

11月26日,执法队对市骨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净化处理设备未按规定清洗维护,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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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3

11月29日,执法队对新阳光泌尿专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净化处理设备未按规定清洗维护,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正在整改中。

三、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安装不合格、不规范的(14家):

临汾市人民医院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临汾市中心医院(平阳北街)

临汾建宁妇产医院

临汾博汇外科医院

临汾莉轶糖尿病医院

临汾博爱生殖医学医院

临汾泽华外科医院

临汾艺敬肿瘤医院

临汾圣云创外科医院

临汾先平妇产医院

临汾西京眼耳鼻喉医院

临汾段氏正骨微创医院

临汾丰华医院

案例 1

11月22日,执法队对先平妇产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已于12月1日安装新设备,12月3日,经检测排放指标合格,整改完成。

案例 2

11月22日,执法队对市第五人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已于12月3日安装新设备,等待检测。

案例 3

11月22日,执法队对建宁妇产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已于12月3日更换新设备,等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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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4

11月23日,执法队对西京眼耳鼻喉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净化处理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目前已订购新设备,等待安装。

案例 5

11月24日,执法队对市人民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已于11月25日更换新设备,经检测排放指标合格,整改完成。

案例 6

11月24日,执法队对段氏正骨微创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目前已定购新设备,等待安装。

案例 7

11月24日,执法队对丰华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不规范,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目前已定购新设备,等待安装。

四、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备的(4家):

临汾尧民外科医院

临汾博荣乳腺病专科医院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医院

临汾柴氏中医康复医院

案例 1

11月26日,执法队对柴氏中医康复医院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已于12月3日安装新设备,等待检测。

案例 2

11月28日,执法队对尧民外科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停业整改。已于12月3日安装新设备,等待检测。

临汾市区餐饮油烟超标排放举报

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从即日起,对举报市区餐饮油烟超标排放进行奖励。

一、范围:市区建成区范围内。

二、举报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地等公共食堂,商业经营单位厨房。

三、奖励标准:

1、举报未安装处理设备或安装假冒伪劣设备者,每个灶头奖励1000元;

2、举报安装不规范或未达标排放者,每个灶头奖励1000元;

3、举报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者,奖励1000元;

4、举报未及时清洗者(每半个月一次,看清洗协议及记录),每个灶头奖励500元;

5、举报未建立档案或档案造假或填写不完善者,每个灶头奖励500元;

举报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地,按以上标准执行。举报商业餐饮经营单位,奖金减半。

四、查实后,奖金由被举报单位承担80%,监管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上级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具体监管人员)共同承担20%。

五、征求意见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18:00止。

六、实行日期:从正式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七、意见回复:

电话:0357--2014798

短信:18603576023

微信:an176598613

地址:滨河国际写字楼二楼,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

联系人:安永峰

八、征求意见结束后,梳理汇总,研究请示通过后实行。

特此公告

临汾市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7日

来源:临汾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