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校长

近年来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虽然调控加码政策不断,但房价始终处于高位区。不仅如此,每年有大量农村居民不断涌入城市,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买房变得愈加困难。

城市对于农村居民能够拥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在于其拉力与推力。拉力是指城市吸引农村人口进城生活的因素,例如就业、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等。而推力则是指农村自身条件的不足,例如收入低且生活水平低、资源配套设施相对匮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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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居高不下以及大量农村居民进城定居,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房地产行业。在城市化进程加快房价不断飙升的同时,房地产投资也在不断上涨,两者相互作用造成了如今房价一路飙升的局面。在今年5月中旬左右,新华社曾发表评论,直言不讳地指出,在目前全国县级城市中已经有102个城市房价突破万元大关,其中房价最高的县城来自于海南省的陵水县,房价一度高达2.9万元/平,甚至超过了许多二线城市的房价水平。

与此同时,随着大量人口不断涌入城市,有许多专家认为,在随着城乡差距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村正在逐渐成为城市的依附品。为不断推进农村建设,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国家也在不断地推出新政策。其中就有13年所推出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当时国土资管会曾这样评价确权,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已经可以与第二次土改相媲美。

由于没有明确的产权意识和界限划分,在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扯皮最多的问题之一,而土地确权正是为此应运而生。而农村土地确权规定界限范围以及颁布证书就是“二次土改”的第一步。

土地确权的影响究竟会有多大?

从短期效益分析,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农村的权属纠纷问题,在实现城乡一体化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能够起到切实维护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作用。

从长期角度分析,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能够使得农民土地权属有法可依,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物权,有利于形成多功能的土地集中管理制度。

不过自然资源部也曾明确表态,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够进行土地确权,例如在管控红线外、乱占耕地、城市居民购置的农村房屋等均不得进行土地确权,其中自然资源部特别强调,不得通过土地确权将违法用地变为合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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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土地确权惠民利民,但却有消息却传出确权要暂停了。

的确如此,根据去年5月14日发布的通知,对于农村宅基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确权工作,国家要求于2020年底之前基本完成。除此之外,根据自然资源部官方发布的消息,在2021年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县级单位(最小单位),要基本完成土地确权汇交工作。也就说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暂停,等到今年年底汇交工作完成后,也就意味着土地确权将全部停止。

不过许多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觉得土地确权工作并没有全面结束。这其实是无可厚非的,由于受到去年与今年的特殊情况影响,许多偏远地区并没有做到面面俱到,土地确权工作推进过程困难重重。不过根据自然资源部官方发布消息称,即便如此,土地确权工作也将于今年全部结束,并经汇交工作的截止日期已定,确权工作的最晚结束时间肯定不得晚于汇交工作时间。

土地确权结束后,按照新规定,今年起农村宅基地实行“地随房走”原则。

在今年1月1日刚刚颁布的新《民法典》中有着明确规定,从今年起,拥有城镇户口的农村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也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与此同时根据继承法中的相关规定,继承农村宅基地一律实行“地随房走”的原则。

地随房走即土地与房产作为一个整体,体现出不可分割的一并性,如果房子被抵押、处置等,其下的宅基地也将一并如此。对于农村宅基地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居民并没有继承与买卖的权利,只享有使用权。而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的使用权却可以被一并继承。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继承。而房子与土地作为一个整体,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其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一并被继承了。

除此之外,有几种宅基地的情况即便是确权也无法被继承,其中包括五保户宅基地;闲置时间过长的宅基地;拥有城镇户口的农村子女继承后的宅基地以及违法使用的宅基地等。

随着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乡村振兴一直是国家重点发展任务,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城乡一体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已经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规划建设等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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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最近几年掀起一股“撤离城市”的热潮,原因在于一部分进城打工土生土长的农村人,随着时间推移,他们越来越向往农村生活,同时农村无论是环境还是食物等,较之城市都比较健康。另外则是农村更“养人”,许多退休老人往往都会在农村购置一处房产,安享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