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又有券商资管领罚。

12月7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浙商资管被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相关责任人员也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年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券商资管业务领罚频率在增加,监管对其处罚力度也在加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经至少有8家券商在资管业务上被监管处罚,其中也不乏一些头部券商资管。

从监管披露的信息来看,券商资管业务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如估值方法使用不当、合规风控存薄弱环节等。有业内人士指出,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确实存在着一些风险点,加强内控也颇为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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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员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股票交易?

监管剑指浙商资管五大问题

来看看究竟所为何事?

根据《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指出了浙商资管存在的五大方面的问题,包括产品估值、合规、投资交易管理缺失、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一是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

二是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且其中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放申购、赎回。

三是投资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员及投资经理在交易时间通过个人手机接听电话,权益交易室摄像监控未覆盖全面。个别权益交易员在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股票交易、拥有查看固定收益交易执行权限。

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允许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五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置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债券交易合规管理,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派驻合规人员。

浙商资管被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

相关责任人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员2年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对浙商资管作出三大处罚:

1 责令改正。浙江证监局要求浙商资管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深入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内控制度。整改截止日期为在本月31号。

2 暂停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3 责令处分有关人员。

浙江证监局要求,浙商资管应当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不仅如此, 浙商资管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年的监管措施。

公司回应:已整改完成

对于监管处罚,浙商资管表示,《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

此外,在证监会检查后,浙商资管已进行了全面合规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持续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截至目前,事先告知书所涉及合规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后续浙商资管将继续严格遵守 监管要求,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做负责任的管理人, 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尽管浙商证券表示,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浙商证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极小,不影响浙商证券正常经营活动,本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但是,对于浙商资管来说,影响却并不小。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此前公布的2021年三季度证券公司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数据,浙商资管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达1001.35亿元,在券商中排在第17位;如果暂停备案半年,对其规模和收入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浙商证券今年发布的半年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浙商资管存量资产管理规模 为1306.03 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动管理规模达 917.88 亿元,占总规模的 70.28%,同比提升约 13.09%。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浙商资管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实现净利润 2035.41 万元。

年内至少已有8家券商资管业务被罚

加强内控刻不容缓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投行等业务部门,券商资管业务领罚的并不多见,但今年以来,券商资管业务领罚频率在增加,监管对其处罚力度也在加强。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已经至少有8家券商在资管业务上被监管处罚,其中也不乏一些头部券商资管。

从监管披露的信息来看,券商资管业务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如估值方法使用不当、合规风控存薄弱环节等。有业内人士指出,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确实存在着一些风险点,加强内控也颇为急迫。

证监会近日通报,招商资管、国元证券、长江资管三家机构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问题,责令招商资管、长江资管改正,3个月内向当地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对国元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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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11月11日,华安证券发布公告称,因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等违规行为,公司近日被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

此外,因存在在私募资管产品中采用了错误的估值方法等问题,近日,中金公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并要求限期2个月进行整改。

北京证监局指出,中金公司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

二是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

这并非去年以来中金公司资管业务收到的首张罚单。早在去年4月24日,中金公司也收到过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原因是该公司管理的11只私募资管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均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5%。北京证监局认为,这反映了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私募资管业务风险管控不足,对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

此外,今年2月,中信证券存在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深圳证监局指出,这说明公司对相关业务的管控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不完善,并责令公司改正,对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