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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扣押船舶、保障船舶安全和船员权益,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曾三度奔赴千里之外的广西铁山港码头,并为解决船东的“老大难”问题而积极协调。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船东资金得以有效盘活。近日,35名船员也领到了被拖欠工资共计218万余元。

此次被执行的船舶一度让执行法官非常头疼。船东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经常拖欠船员工资。在35名船员将船东诉至上海海事法院之前,该船东曾多次因拖欠船员工资问题而引起纠纷。上海海事法院立案后,立即开启了“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执行法官收到船舶扣押令后,第一时间奔赴船舶停靠地广西铁山港码头实施诉讼保全,将船舶予以扣押。

判决生效后,船员申请执行。为解决在船船员的给养补给保障、船舶管理安全等问题,执行法官又两次专门前往铁山港码头,登轮实地了解情况,多方协调、联系、寻求当地海事局、船舶管理公司等单位支持,确保了船舶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标准的船员。在确保船舶和船员安全后,执行法官根据船员的强制执行申请,同时着手推进船舶拍卖程序,委托专业机构对船舶进行了检验,做好了船舶拍卖的前期准备工作。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考虑到,因涉案船舶属于耙吸式挖泥船,市场行情较好,若该轮经营得当,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只是由于船东缺乏船舶经营经验,导致船舶经营不善。船舶如果拍卖,所得的金额将远超执行标的金额。对此,执行法官以善意执行贯穿办案始终,在确保船员胜诉权益实现同时,积极与船东协调,阐明利弊,帮助他们尽快解决目前困境。

得知一家租船公司有意向租用船舶,执行法官及时向该租船人说明案件情况和船舶状态,免去租船人的后顾之忧,积极促成双方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最终,船东获得的租金可以支付拖欠的船员工资,对船东而言也得以实现最大价值。

来源:浦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