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多个“甘肃王乐健身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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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为甘肃王乐健身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王乐公司),被告为杭州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乐刻公司),北京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乐刻公司)。

原告甘肃王乐公司诉称,杭州乐刻公司擅自使用与原告“LEFIT舞乐东方舞”商标近似的“LEFIT”“LEFIT乐刻”字样,北京乐刻公司经营“LEFIT健身”场所使用与原告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赔偿3000万元。

被告辩称,商标使用不会导致公众混淆误认,且主观上不存在侵权故意。

判决书显示,甘肃王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5日,经营范围包括“健身、舞蹈服务,体育舞蹈赛事活动策划”等。其2016年5月31日申请注册“LEFIT舞乐东方舞”商标,并于2017年7月21日成功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第41类“教育、健身俱乐部”等商品服务类别。

甘肃王乐公司出具证据可见,其自2016年7月至今,一直持续宣传“LEFIT舞乐东方舞”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其出具多项证据证明两被告在官方网站、新浪微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线下门店涉嫌使用其注册商标“LEFIT”字样等侵权行为。

杭州乐刻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健身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等。北京乐刻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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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期间,杭州乐刻公司陆续申请注册了大量“LEFIT”“LEFITGYM”“LEFITPLUS”“LEFITSTAR”“HILEFIT”“WOWLEFIT”“GYMLEFIT”等相关商标,涉及第9类、22类、28类、42类、35类、38类等相关类别。

法院审理后认为,杭州乐刻公司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域名中使用“lefit”文字,并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手机APP上使用“LEFIT”标识,侵害了甘肃王乐公司第20147532号、第2014778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杭州乐刻公司、北京乐刻公司在其经营的涉案线下门店中使用“LEFIT”标识,侵害了甘肃王乐公司第2014753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杭州乐刻公司应当对其在官方网站域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手机APP、涉案线下门店中使用“LEFIT”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北京乐刻公司应当对其在涉案线下门店中使用“LEFIT”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相应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0余万元。

杭州乐刻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开资料显示,乐刻运动是一家专注于提供企业员工健康管理、运动健身服务的O2O平台,成立于2015年,乐刻运动创始人兼CEO韩伟以前是阿里巴巴集团市场总监,其联合创始人张俊杰、苏璐等多位高管均曾于阿里巴巴工作多年。据悉此前乐刻已完成5轮融资,高瓴、IDG、腾讯、华兴等头部机构参与了不同轮次的融资。今年8月,乐刻运动主体公司杭州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获58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由此可见,乐刻健身具有相当大的背景和规模。

然而,此案证明,乐刻运动的知识产权意识有所欠缺!尤其是,乐刻运动于2015年成立,比甘肃王乐公司成立时间早了近一年,然而商标布局却比甘肃王乐公司晚了2年!这也造成之后使用“LEFIT”相关商标构成对人家的侵权,赔偿200多万元,教训深刻!

“产品未动,商标先行”,是我们老生常谈的一句话,作为初创企业需要提高商标意识,十分有必要提前做好商标布局工作,避免之后企业发展壮大,引发商标侵权,造成巨额赔偿!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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