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全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镇海来象返象管理

(一)对11月22日以来镇海区来象返象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解除条件的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分别在第2、7天各检测一次核酸。

(二)对与镇海区来象返象人员的共同生活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自行前往指定的核酸检测点(见附件1)检测。

(三)对于11月22日乘坐G7535次高铁的来象返象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排查到当日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满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

二、主动报备行程

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旅居史的来象返象人员抵象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主动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两码联查”

继续加强学校、景区、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影剧院、娱乐场所、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网吧等公共场所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暂时关闭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坚持做好测温、戴口罩和通风清洁消毒,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

四、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

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哪里举办哪里负责”原则,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频次和规模,确需举办的应向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备。暂停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包括婚丧宴席。

五、开展健康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问负责制,发热门诊(或诊室)要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零售药店停止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药品。

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见附件2)。咨询热线电话:12345-0。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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