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就有政府文件指出,物业企业不得再收取水池清洗费。最近几天,昆明市印象首日封的物业方昆明万吉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贴出相关通知:可退还业主2012年至2021年间所交的水池清洗费。而造成该项工作失误的原因是:“小区物管工作疏忽大意、加之财务人员频繁更换,收费系统内未及时更正名称,延用至今,一直以水池清洗费名称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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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收据上有水池清洗费

早在今年10月27日,就有该小区业主向开屏新闻记者反馈小区物业还在收取水池清洗费。记者在小区内询问了几位业主,都证实物业开具的收据中有水池清洗费。从收费数额看,每年每户为30元。此外,在物业发出的物业费催缴通知单上,也注有水池清洗费一项,两年为60元。

“2011年,国家就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了水池清洗费的收取。”业主们表示,他们每年都按物业通知缴纳这笔费用,物业也在物业费发票外,另外开具一张收费收据给业主,注明水池清洗费。虽然这笔钱不多,如果是物业多收取的,希望能退回。

法规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收费

记者查阅《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放办法>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发现:配备有电梯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设备的物业,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代收代管。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物业项目配建的蓄水池、化粪池、室外管网的清洗清掏费用已含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对蓄水池(罐)每年至少清洗一次,清洗后的水质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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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实际收取的是二次加压费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兰燕明对此表示,出现水池清洗费这一名目是工作失误,他们并未收取水池清洗费,实际上收取的是自来水二次加压费,标准为每平方米7分钱,按每户100平方米测算,一年需交费84元。在收取时,物业已对此进行了减免,只收取业主每年每户30元。

但有业主对此并不认同,这么多年的收据上标注的都是水池清洗费,怎么突然又变成没收过了。之后,有业主继续向市长热线及盘龙区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情况。

盘龙区青云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目前正处于物业退费阶段,对物业的具体处理意见将在退费完成后出台。

退还费用追溯至2012年

这几天,物业贴出的通知注明:今年4月,昆明万吉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印象首日封小区管理人员更换后,就发现小区在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用时,开具给业主的收据填写名称为“水池清洗费”。因小区物管工作疏忽大意、加之财务人员频繁更换,收费系统内未及时更正名称,延用至今,一直以水池清洗费名称开具收据。为此给业主带来误解、不便、表示致歉,公司愿意为此承担管理责任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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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件,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已进行批评,并作责令整改处理。该公司诚恳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意见,并将收费名目不当(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开具收据填写为水池清洗费)款退还业主。办理退款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物业每天安排人员上门办理。因疫情期间业主不方便的,可电话联系委托物业办理。

退还时间段为2012年至2021年,物业中心将核实业主的收据与物业收费系统记录一致为准,退还业主的费用可冲抵2022年物业费或停车费。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文 业主供图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顾庆华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