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0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已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 公司已于 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一、“伟20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8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20转债”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

“伟20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0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伟20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0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二、“伟20转债”本次提前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在本次“伟20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伟20转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张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伟20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伟20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03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张伟贤先生和孙笑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2(2.01-2.20)、3、4、6、7、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祝伟、陈舒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