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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12月6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有关透过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订立收购契约,出售旗下坐落于广州珠江新城的国际甲级写字楼越秀金融大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9.9997%通过。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此次交易对应作价为人民币78亿元。预计越秀地产出售事项所得现金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31.34亿元。据悉,所得现金款项净额已扣除出售完成前卖方需清偿项目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约人民币28.55亿元,以及拟按持股比例认购供股单位金额约人民币12.67亿元,录得除税后收益约人民币13.66亿元,其资产负债水平将自49.8%下降至40.5%。此次交易已于越秀地产特别股东大会获越秀地产独立股东批准通过,以及于越秀地产基金单位持有人特别大会上获基金单位持有人批准通过。

越秀金融大厦为国际甲级写字楼地处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位于广州天河CBD核心区域,该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由地上68层建筑及设有827个地下停车位4层地库组成。

有关越秀金融大厦“转手”一事,越秀地产10月24日就曾公布,将出售于广州拥有一处商业物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并递延基金单位安排修订。目标公司旗下的项目公司即为越秀金融大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现有所有权的登记合法业主。

据悉,买方为越秀房产基金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间接拥有约12.9亿个基金单位,相当于已发行基金单位的约38.7%。公司亦拥有管理人的100%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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