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曝光台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广大驾驶员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分批次对查获的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现曝光一批11月份涉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案例,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请注意

是实名曝光

曝光的是滨城及经济开发区11月份第2批

曝光台将分批次、分县区曝光

其他涉及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1

陈希顺,驾驶证号:3723011988****2911

2021年11月12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7286U的车辆在黄河八路渤海五路交叉口以南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

高严波,驾驶证号:3723011975****3619

2021年11月12日22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K1X11的车辆在黄河四路渤海七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

胡乃厂,驾驶证号:3705021976****0018

2021年11月13日16时,驾驶车牌号为鲁E38234的车辆在唐赛尔渤海五路交叉口以西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

吴殿龙,驾驶证号:3709211988****3936

2021年11月13日20时,驾驶车牌号为鲁JEP620的车辆在黄河四路渤海七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路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

孟松松,驾驶证号:3723011978****411X

2021年11月13日22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86J81的车辆在黄河四路渤海七路交叉口以北100米路西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

唐洪春,驾驶证号:3723011955****4411

2021年11月14日15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1M229的车辆在北外环西外环交叉口以北5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

沙重阳,驾驶证号:3723011996****3817

2021年11月14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H523A的车辆在黄河六路渤海七路交叉口以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

燕树声,驾驶证号:3723011991****0714

2021年11月14日22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F8899的车辆在黄河六路渤海七路交叉口以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

李明明,驾驶证号:3723011988****4817

2021年11月15日20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25T85的车辆在黄河八路渤海五路交叉口以南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

周训山,驾驶证号:3723011962****1913

2021年11月16日14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C136G的车辆在黄河大坝渤海八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

郭会娟,驾驶证号:3723251982****2021

2021年11月17日20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8981N的车辆在渤海五路黄河八路交叉口以南2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

赵建华,驾驶证号:3723011975****1917

2021年11月05日20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UC186的车辆在黄河六路渤海十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

宋爽,驾驶证号:3723011996****0324

2021年11月05日20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L101W的车辆在黄河六路渤海十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

唐志朋,驾驶证号:3723011987****4499

2021年11月05日20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13D12的车辆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四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

段志强,驾驶证号:3723011984****1918

2021年11月05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K5238的车辆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四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

康枭,驾驶证号:3723211988****0256

2021年11月06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CV056Y的车辆在黄河六路渤海十二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

张国辉,驾驶证号:2113821988****5611

2021年11月10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255CG的车辆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二路交叉口以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

郭金民,驾驶证号:3723251969****5614

2021年11月10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7963C的车辆在黄河二路渤海二十一路交叉口以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

丁永锋,驾驶证号:3723011995****341X

2021年11月11日21时,驾驶车牌号为鲁MA327P的车辆在黄河六路渤海十二路交叉口以东100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滨州新一轮酒醉驾严查行动正在进行中...

酒醉驾集中查处行动

进入12月份,正值岁末年终,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12月3日至5日,滨州交警积极组织开展第四波次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总队秩序支队、东营支队、淄博支队、滨州支队在滨州辖区内开展异地用警行动。滨州支队部署惠民、阳信、无棣、高新、北海五个大队在各县区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行动,支队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交警大队分管领导亲临一线参与行动,与一线警力同执勤、同执法、同查处。3天时间内,全市共查处酒醉驾108起,其中醉驾12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

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

12月5日晚,滨城大队联合高新大队、东营交警组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民警结合道路通行实际,提前对交通违法高发时段、区域进行科学研判,有针对性的制定异地用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

开发区大队联合淄博交警开展酒驾查缉

1

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

行动中,参战民警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规范执勤、文明执法,采取定点设卡的方式,对过往车辆和涉酒驾驶员严格检查,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程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滨城大队

12月5日,滨城大队在辖区开展第四波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采取定点设卡的方式,加大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博兴大队

按照《全市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安排,12月3、4、5日,博兴交警大队开展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设置检查点8处,出动警力65人,严厉打击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内交通环境。

北海大队

12月3日至5日,北海大队积极开展第4波次集中整治行动,大队值班人员在值班民警的带领下积极开展酒驾夜查、路面重点违法查处行动。

惠民大队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2021年12月3日至6日惠民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第四波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惠民大队高度重视,科学部署警力,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持续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邹平大队

12月3日至5日,邹平大队按照上级统一要求部署,积极开展第4波次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立足本辖区,设置多处卡点,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有酒后驾车嫌疑人员进行逐一检测,切实做到对酒后驾驶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无棣大队

12月3日至5日,无棣大队积极开展第4波次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驾醉驾、无证无牌、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抽调部分整治人员组成源头劝导组,走进餐馆、KTV、酒吧、夜市摊、娱乐场所的开展源头劝导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高新大队

12月5日,高新大队根据交警支队勤务安排,联合滨城三中队在滨城区开展第四波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人员规范执法,按照“逢车必检、逢违必纠”的原则,逐一检查过往车辆及驾驶人。

沾化大队

12月5日,沾化大队积极开展第4次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驾醉驾、无证无牌、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保证辖区道路安全有序。

阳信大队

12月5日晚,阳信大队开展第四波次集中查处醉酒驾和统一集中行动。行动中,阳信大队根据酒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重点对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以及农村道路客运车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持“零容忍”原则,做到严査酒驾不漏一个。同时,执勤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告诫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转发提醒!

开车莫喝酒,喝酒不开车!

◆本文来源:掌上滨州综合滨州交警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合作:152189111(微信)

看完后记得点右下角的“赞”和”在看”,这是对“”每天辛苦为您搜集、整理好内容文章的作者”最好的奖赏。然后请发到朋友圈,找到与您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交流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