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下课铃声响起,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曾经的领导班子集体下课了,从法院的原党组书记、院长王利平,到原副院长云惠平、原副院长任丽、原执行局副局长安云,一股脑地被摘了官帽,跌落云端,现出原形。近日,这个腐败组合纷纷站到被告席上,实现了从审判到被审的人生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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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对王利平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罪名是受贿罪,刑期是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涉案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12月1日—3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玉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分别审理了云惠平受贿案、任丽受贿案,以及律师柴艺行贿案。

从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到监察机关起诉,再到日前的审判,回民区法院这个领导集体的腐败案件能否算尘埃落定了呢?依我看来,这场反腐作战,到目前还只是完成了一半。

如果是其他领域的腐败案件,也许追缴了赃款,审判了贪官,就可以奏凯而归了。可是,法官的受贿案,往往因受贿而枉法,在审判中偏袒一方,伤害另一方。换言之,法官的受贿,往往对应着一场枉法判决,造就了一个冤案错案。如果不对他们曾经插手酿成的冤案错案进行纠正昭雪,这次反腐斗争就不能算是大功告成,只能算是一个“半拉子工程”。

在对这几位院长、副院长和执行局副局长的案情披露中,屡屡见到接受请托、插手案件审理或执行的字眼。

譬如,对王利平的指控中就有这样的内容:被告人王利平利用其担任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及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结算、案件办理与执行、工作调动与干部岗位调整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在对云惠平的指控中说:云惠平利用其担任回民区人民法院法官、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案件审判、执行方面为多名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名请托人给予的现金……

在对任丽的指控中说:任丽利用其担任回民区人民法院法官、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案件审判、执行方面为多名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名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数额巨大……

如今,这些人因为在审判与执行中受人之托,贪人之贿,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而枉法裁决,受到法律惩罚自然是咎由自取,可是,那些因为他们的枉法裁决而蒙受了冤屈、遭受了伤害的人,却不该被忘记、被忽略,而要对还人家一个公道,给人家一个说法。

对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的“抱团式”腐败现象,公众号《汤计典频》曾几次进行关注,提出要回溯调查这些腐败分子曾经插手的案件。譬如,在今年6月21日刊发的《呼市回民区法院三位院长被调查,说明法院系统“抱团腐”很严重!》一文中,就曾呼吁:

“应该对王利平等人插手过的案件进行一次回溯调查,既要查人也要查带病的案件。王利平、任丽和云惠平这三位院长到底插手了多少案件?安云作为执行局副局长负责的案件执行有多少存在问题?这些案件中又有多少涉及权钱交易?这些问题在王利平等人均已被查的背景下必须回答清楚。对那些受到不公正审判或执行不力而利益受损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更需要的是法律给他们一个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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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5日刊发的《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3位院长被双开移送司法,清除法界害群之马方能改善营商环境》一文中,再次发出呼吁:“持续甄别纠正侵犯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假错案,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以回民区法院为例,就是要倒查他们4人经手的一些案件,看看哪些案件涉及权钱交易,哪些存在不公正审判,哪些案件侵犯了企业或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能说审错案的院长进去了,但错案还在那里摆着,错而不改,那就是错上加错。”

反腐败斗争中,难的是与腐败分子的较量,与腐败分子身后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的较量。当腐败分子被斩落马下,再纠正他们曾经酿成的错案冤案,难度相对会小一些,所以,政法系统的反腐败斗争,不能止步于把腐败分子的落马,还应该关注他们曾经插手的案件,关注那些被他们以法律的名义伤害的人!

捍卫公平,是法律的使命;伤害公平,是法律的污点。纠正那些有失公平的案件,既是还当事人的公道,也是还法律一个清白!

(此文为“汤计典频”工作坊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文 / 法治之星

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