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名79岁老人

在取完快递后

搬运上楼的途中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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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猝死的老人今年79岁

住在重庆市棉花地小区

家庭监控显示

事发当天

老人在6楼家中接到了快递电话

途中发生了意外

记者调查后了解到,这是一单“货到付款”的保健品,重达22斤,但快递小哥只是在电话中核对了地址后,告知了大爷自己在楼下垃圾桶旁。大爷听完电话后,表示“马上下楼”,并在楼下完成了快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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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女儿何女士表示,快递面单清楚地写着“送货上楼”, 当天下着雨,快递员也没有主动说明会送货上楼,而老人居住的楼房没有电梯,上下楼梯都需要步行,让一个年近80的老人爬6楼搬22斤的快递,“简直就是胡闹”。

之后,老人被老伴发现倒在了4楼和5楼的楼梯间转角处,快递就丢在地上,120救护人员随即赶来急救,但遗憾的是,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

快递员送货未尽责

快递公司应对老人的猝死承担责任

图源网络

12月3日,快递公司回应称

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

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

快递员在电话中

听出收货人听力不好

怕与顾客错过

所以在原地等待收货人取货

收货人查验包裹付费后

直接拿着包裹离开

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

快递员如遇客户自愿自行取走快递

双方沟通无异议即可

视作派送服务完成

目前,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

事情发生后,迅速引起网络热议。一方面,很多网友认为目前快递员不送货上门的情况极为普遍,这说明快递员没有完整地履行送货义务,导致了悲剧发生。另一方面,也有网友认为,为了占据市场份额,快递公司的“内卷”导致快递费一低再低,成本和收益决定了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

更多的网友认为,面对高龄、行动不便的人群,快递员完全可以预知对方领取大件快递后的不便,抛开合同约定,即便是从公序良俗层面,快递员都应当主动履行送货上门的义务。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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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女婿周道洪12月5日介绍,12月2日晚上6点左右,德邦快递万州天城物流园的营业部负责人刘女士与他通话,征求了死者家属们的意见和想法。他代表家属提出:1、老人妻子年岁大,事发后悲伤过度,现在身体极差,希望德邦快递上门看望她,并对没能兑现服务约定赔礼道歉;2、赔偿老人家属50万元。

周道洪说,刘女士当即向他表示,会尽快将他们的两点要求上报德邦快递。

回到案件本身

没有送货上门的

快递员及快递公司

需要在此事件中

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图源网络

记者咨询了重庆一家较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这是一起涉嫌侵犯生命健康权的纠纷,根据民法典表述,即侵权责任人实施了侵权行为,或者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的行为。通常理解中,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应当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没有直接联系。但结合此事件中,老人79岁的高龄,且住宅没有电梯的情况,两者之间应当存在一定的联系。

此事件中,家属一方需要证明三点内容:第一点,快递公司是否与客人约定,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这一点在快递单据中有明确标明是送货上门,没有争议;第二点,老人是主动下楼取件还是快递员要求老人下楼取件。从监控视频内容来看,这一点并不明确,快递员没说不送,老人也没说不需要送,这需要法官认定;第三点,是否是快递员或快递公司的行为,导致了老人进行负重行为,同时老人负重上楼与他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建议法医介入确定死因。

此外,该律师表示,另一方面,快递服务与客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若根据双方的约定,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服务,可以要求针对其服务的赔偿。

来源:上游新闻、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