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

近日有网友反映,位于哈尔滨市中央大街259号的新凯莱花园大酒店,最初仅为6层的楼房,经过1996年和2019年两次“装修”之后竟然增长到9层。站在附近小区居民楼顶上,不仅看不到松花江,连20多米高的防洪纪念塔都看不到。

记者发现,当地执法部门在2019年就曾明确表示,该酒店的楼顶接层为私建,责令其拆除。但两年后,这些违建仍然岿然不动。

12月6日,哈尔滨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违办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今年还配合该局街面科去过酒店一次。该酒店的违建为何至今无法拆除,仍然是个谜。

网友爆料6层楼“长”到9层

12月5日,有网友爆料,哈尔滨中央大街防洪纪念塔旁的新凯莱花园酒店楼顶,竟然加盖了3层的钢结构,从原来的6层楼加盖到9层。糟糕的是,楼体多处出现裂痕,看起来随时有倒塌风险,周边居民举报长达三年却没有结果。

网友爆料中还称,新凯莱花园大酒店第一次加盖,是1996年通过“平改坡”加了一层。2019年,酒店又加盖了两层钢结构,虽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曾多次下达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但时至今日,新凯莱花园大酒店的违建部分仍没有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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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新凯莱花园大酒店。(图源:百度地图截图)

该网友还表示,在如此繁华地段的违建竟然取得了哈尔滨规划和住建部门的会签书,导致本该负责违建拆除工作的道里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有了合理理由驳回了居民拆除违建的诉求。

据早前媒体报道,站在附近7层居民楼房顶上可以看到,新凯莱花园大酒店已经呈包围状将居民楼与松花江一侧完全阻隔。居民说,不仅无法看到松花江,也看不到20多米高的防洪纪念塔了。

凯莱酒店后方。(视频截图)

居民担心采光和安全

12月6日,在当地一位居民发来的最新照片上,极目新闻看到,新凯莱花园大酒店顶部确有加盖,看起来像整栋楼戴了一顶硕大的黑色“帽子”。而从航拍视频上来看,后面的小区居民楼明显要比酒店的楼层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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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新凯莱花园大酒店。(受访者提供,视频截图)

附近一位商户告诉记者,新凯莱花园大酒店的违建情况当地居民都知道,有几年时间了。

另一位商户说,最初的时候是6层楼,后来加了3层,其中2019年是用钢结构加。可能因为钢结构本身就重,加上盖得高,导致楼体压得有点裂缝了。而新凯莱花园酒店后面小区居民楼只有7层,间距又近,加盖的钢结构挡了小区住户的采光,而裂缝也让居民担心出行安全问题。

记者从周边商户处得知,凯莱大花园酒店目前因为疫情已停业。记者拨打该酒店的多部电话,也均无人接听。

2019年就曾责令拆除

12月6日,记者从哈尔滨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违办一工作人员处获悉,他2021年还曾配合该局街面科去新凯莱花园酒店处理违建问题。但该酒店老板也曾多次上访,其中存在有争议的问题,具体情况该老板应该和街面科有过详细沟通。

记者随即联系了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央大街执法中队(街面科),工作人员表示对新凯莱花园酒店的违建情况不知情,需联系执法局中央大街拆违办。记者多次拨打中央大街拆违办电话,均无人接听。

2017年新凯莱花园大酒店。(图源:百度地图截图)

记者发现,哈尔滨当地媒体2019年7月曾报道此事。当时执法部门明确表示,该酒店的楼顶接层为私建,已经责令拆除。其中2019年7月7日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哈尔滨松花江大饭店有限公司(凯莱酒店)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并责令其1日内自行拆除。由于酒店没有按规定要求拆除,7月17日又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催告书”,要求其在15日自行拆除,逾期不执行将依法强拆。

关于网友反映该酒店1996年通过“平改坡”加一层,记者查询发现,“平改坡”是指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将多层住宅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并对外立面进行整修粉饰,达到改善住宅性能和建筑物外观视觉效果的房屋修缮行为,而不能增加建筑物的楼层高度。

该酒店曾因其他违建被罚

极目新闻记者发现,新凯莱花园大酒店还曾涉及其他违建。

据裁判文书网2016年3月23日公布的一份一审行政判决书显示,哈尔滨新凯莱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因违建不服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于2015年8月26日向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最终败诉。

判决书显示,2014年10月,新凯莱花园大酒店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其院内擅自搭建了长约12米、宽约3米木质板房。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1月14日对其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又于2015年6月8日向其送达《强制拆除公告》,责令其于2015年6月18日前自行拆除私自建设的木质板房,新凯莱花园酒店为此提起行政诉讼。

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规定,被告具有对本辖区内私建违章建筑进行行政处罚的职权。新凯莱花园大酒店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在其院内擅自搭建木质板房,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规定,被告据此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哈尔滨新凯莱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请求撤销《强制拆除公告》的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

协议未签房子就被拆 上海房主:拆200多平老宅仅补偿12万

浦东新区老港镇中港村四组患癌症的村民蒋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他7月11日出院回到老宅准备休身养体时,200多平方米的老宅已被拆得只剩下几根钢筋;而他顶着烈日与暴风雨辗转多方近20次,仍未得到满意善后处理方案。昨日,他表示,将进一步向浦东新区有关方面提出复查申请。

图说:老宅位置原来的有关凭据 受访者供图

协议未签 老宅突然被拆

蒋先生的这幢老宅,位于白龙港与同强路中间的狭长地带。目前,拆平的地上已杂草稀疏,唯余几个立在白龙港水中的半截圆形水泥柱显示此处平地并非原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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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老宅地面已长杂草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蒋先生说,老宅是2004年在祖宅基础上翻建而成,那几个水泥柱子上面,曾经是老宅的阳台。当地启动对该地块的拆迁工程后,有关方面便与他协商拆迁方案。当时评估的 房屋建筑面积为210.96平方米,评估价格为497791元,但有关方面说该老宅无产证,是违法建筑,按他不明白的“倒四六计算模式”只能补偿12万元 。

图说:老宅原来样子 受访者供图

由于12万元还不及他当初建造成本, 《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1月1日才实施,按照“法不溯既往”原则,在此之前建筑的房子,不好说是违法建筑,蒋先生就没有同意, 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之后,这幢老宅没有了水,也没有了电。”蒋先生说,由于身患癌症,他还是希望能回到这里休身养体,但他7月11日从医院回到这里时,老宅已拆平,砖头渣土已运走,一台挖掘机正试图将堆在路边的混凝土梁柱破碎,然后取出混凝土里的钢筋。

那一根根从混凝土梁柱里伸出来的钢筋,瞬时刺痛了蒋先生内心,刺得他泪眼婆娑,“这幢老宅,外面贴了瓷片,里面装修了,怎么也没有想到,拆迁协议还没有签,房子就已经拆了!”

图说:协议未签老宅已拆 受访者供图

“疏忽”“拆错”?拆前有交底

接下来,不管是酷暑烈日,还是狂风暴雨,蒋先生都抱病奔走多方——即使台风“烟花”来袭时,他全身淋湿仍在顶风冒雨艰难前行,结果却像一个皮球一样,被有关方面从这一方“踢”到了那一方,又从那一方“踢”到了这一方。

几经周折,有关方面给出的回复称,蒋先生老宅由 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拆除,由于上海五建及一个名为“征收二所”的单位在交房中存在疏忽,导致蒋先生老宅拆错。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开始,也以为真是“疏忽”“拆错”了,但后来发现,并不一定如此——说得严重一点,应该是有意“拆错”。因为,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他,拆房前,曾安排了一个据称“很负责”的刘姓女士前去交底——交底时明确说过他这幢老宅还没有签拆迁协议,房主名字标成了灰色,而同意拆的房子的户主名字,标的是红色。

记者9月29日 随蒋先生前往中港村村委会时,有关负责人陈先生也称,交底时曾明确说过蒋先生还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实际拆房时,没有人通知村委会。

图说:蒋先生说辗转多方近20次仍未得到满意结果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补偿难了 房主拟申请复查

同一天,记者也随蒋先生来到了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蒋先生见到了该公司副总经理姚女士,对方没有给蒋先生吃上“定心丸”。

而蒋先生微信询问该公司总经理黄先生时,对方说在开会。 蒋先生等到 上午11点后才 拨打黄先生手机,但对方拒接。之后,记者现场让蒋先生用一个从未拨打过黄先生电话的手机再次拨打,黄先生接了,只是,对方听到蒋先生声音后,又说在开会,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疏忽”“拆错”了后怎么办,蒋先生几经奔波后,有关方面说,原来同意补偿的价格不是12万元,而是326125元,并同意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加至原来评估的价格,“完整支付”补偿款49779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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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蒋先生再次来到上海老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又没吃上“定心丸”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虽然, 497791元已比326125元多了17万多元,但多出来的17万多元,还远没有蒋先生原来挂在老宅内的一幅字画贵。他说,那幅字画是他上世纪九十年代做生意时买的,价值28.6万元。

而除了字画外, 老宅未经他同意拆掉时,里面还有 空调、洗衣机、饮水机、沙发、床、电动车等家具外,以及他关闭原来所开鞋厂运回来的缝纫机、搅浆机、鞋帮打帮机等机器,并有四张自动麻将机,一座家用水桥。

“如果早按以前评估时的497791元补偿,我肯定在拆签协议上签字了。”蒋先生拟出的一份清单显示,未经他同意而拆除的老宅,室内 家具和设备总价值有66万多元,他已准备进一步向浦东新区有关方面提出复查申请。

“老宅拆了几个月了, 我现在 还 没有自己的房子居住 。”蒋先生特别希望有关方面能把他“ 眼前最重要的事情 ”处理好。

图说:蒋先生所列老宅存物清单总价合计超66万元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法不溯既往2008前无证房也不得随意拆

据了解, 我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后建成的房屋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根据“法不溯既往”原则,如果相应建筑物属于2008年以前的建设、重建和扩建,并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容易被认定为非法建筑——即使归为违建也一定要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对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即使是强拆,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拆房屋决定前,也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