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夜班发病猝死,老板称已赔款,女儿:不行!全家收入全靠母亲

女子夜班发病猝死,老板称已赔款,女儿:不行!全家收入全靠母亲

有人觉得哪种工作要经常熬夜,他就认为那份工作是最累人的,但工作累不累并不是熬夜和时间长短决定的,而是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在株洲市某家工厂内,一位五十多岁的女员工就在上夜班的时候,不幸发病猝死。按理说在工作期间出事,应该算工伤老板该赔偿,而老板也确实这么做了,他赔付给这名女员工的家属二十七万多元,但家属并不接受这些赔款。离世女子的女儿表示,全家收入全靠母亲一人,这点赔偿她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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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事女员工张女士的同事介绍,当天晚上十点多,张女士去上了个厕所,当时是有同事看到她进去的,但两个小时之后,他们还没看到张女士出来,厕所门也一直是关着的,大家就感觉有点不对劲,赶紧跑去女厕所,把门推开一看,张女士已经倒在地上,大家不知道她躺在地上多长时间了,但还是叫来了救护车,但医护人员检查之后告诉他们,张女士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随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他们调取了工厂里的监控,可以看到当天晚上张女士在去上厕所的时候,还起来很正常,当时厂里也有其他同事在工作,但张女士在厕所一直待了两个小时才被人发现,对此她的女儿小谭表示 不能接受,厂里的管理人员太失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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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谭说,这家工厂的上班时间是前半个月白班,后半个月夜班,夜班是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她母亲就是在夜班时段发病的。虽然母亲已经五十二岁了,但全家人的收入以及自己上学的学费都是靠母亲一个人挣来的,因为父亲前两年腰部动了手术,之后便丧失了劳动能力,母亲也是为了这个家才去工厂上班的。

随后当地记者帮忙联系到了工厂的负责人彭先生,他承认了张女士是在工作期间发病去世的,并且没有跟张女士签合同。而当被问到夜班时间是否为晚上八点到早上八点十二个小时的时候,负责人给予了否定,他说一般情况下到凌晨一两点的时候就没什么事了,把手头工作做完都是可以休息的。对于张女士的不幸,他也表示很悲痛,目前他已经做出了二十七万多的赔偿,但家属还是不肯接受,这样他也没办法了。

有律师表示因为双方未签合同,张女士又是在工作期间出事的,所以工厂方面肯定是要负责的,如果家属认为赔偿不能接受,他们可以去申请仲裁。小编觉得,其实这件事没有谁对谁错,只是这样的不幸确实很难让这家人接受,所以工厂老板还是尽量和家属多协商吧。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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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