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我关系是极其复杂的。它既包括了人与其他个体之间的关系,亦即我与你、我与他的单一的关系,也包括了人作为我与你们、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包括了我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但人我关系可以简明地表达成人与其他个体以及整体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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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彭富春

人我关系是极其复杂的。它既包括了人与其他个体之间的关系,亦即我与你、我与他的单一的关系,也包括了人作为我与你们、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包括了我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但人我关系可以简明地表达成人与其他个体以及整体之间的关系。关于它的论述虽然也有不同的观点,但一般可分为两种,即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整体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整体大于个体。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单位是整体,而不是个体。整体如同是一部机器一样,而个体只是其中所构成的齿轮和螺丝钉。因此整体是规定者,个体是被规定者。整体才是目的,而个体只是手段。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是这种整体思想的典型代表。对于它而言,世界上有两个最根本的整体,即国与家。国由无数家组成。所谓的个体都生活在这两个整体之中。

人我关系。具体表现为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中君臣是个体之间在国这一整体之中的关系,父子、兄弟、夫妇是个体之间在家这一整体之中的关系。朋友虽然是个体之间在社群之中所建立的关系,但实际上是兄弟这一家的关系的扩大化,因此在日常语言中的兄弟朋友共用。在五伦当中,君臣、父子和夫妻是其主干。在这样一个国与家的两重整体中,个人的角色是预先确定的,不是自己选择的。

他们或君或臣、或父或子、或兄或弟、或夫或妇、或朋友中的一员。这种主次的角色也确定了其上下等级的关系。三纲是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这样的等级关系中,上级是管理者,下级是被管理者。其中,尤其是下级对于上级要遵守伦理道德,亦即臣对君忠、子对父孝、弟对兄悌、妻对夫从,朋友之间也要遵守兄弟之道。在儒家和其他的整体主义思想中,个体的存在、思想和语言都受到了束缚。

与整体主义相反,个人主义强调个体大于整体。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单位是个体,而不是整体。个体不是齿轮和螺丝钉,自身就是一个自足的存在者。因此个体是规定者,整体是被规定者。个体是目的,整体是手段。个体主义虽然古已有之,但只是在现代才开始流行。它基本上是从个人利益出发来建立人我关系。

一般而言,人我的利益关系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模态。第一是利己利人。一个事情(包括活动、思想和语言)既是利于自己的,也是利于他人的。第二是利己损人。一个事情只是利于自己,而损害他人。第三是害己利人。一个事情虽然损害自己,但利于他人。第四是损己损人。一个事情既损害自己,也损害他人。第五是人我均无利害。一个是事情无论对己还是对人都没有利害关系。

作为一个个人主义者,其基本原则是趋利避害。因此在这五种模态中,他优先考虑是利己利人和利己损人。他要避免的是损己利人和损己利人。至于人我均无利害的情形,对于个人主义来说是无所谓的。这样一种个人主义的观念只是考虑了个体的存在,但它对于整体和个体无疑都是一种危险。 #大道哲学#

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本文选自《论共生》,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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