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含濮阳这些“窑”老板竟非法占地80多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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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濮阳市台前县、范县境内13家企业违法占用黄河滩地建设砖窑厂,严重影响黄河行洪安全,破坏黄河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及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7月9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线索交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该院立即组织台前县、范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赴现场实地勘查。依法查明:13家企业均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在黄河滩地违规建设砖窑厂,非法占地80多万平方米。基于案情复杂,办理难度较大,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分别向台前县、范县人民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拆除违建;科学规划修复方案,复耕复垦到位;全面排查县域内黄河河道及沿线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及时整改;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协作,切实履职。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针对企业投资较多、拆除阻力较大的情况,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取得理解支持;协助政府做好被拆迁企业的释法说理工作,施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帮助企业及时转移生产生活资料,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主动协助行政机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的企业重新选定厂址,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主动加强与河长办沟通联系,采取拆迁工作日报告、重点难点共同督导制度,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020年8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违建企业拆除工作进行现场评议,并会同市河长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13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目前,13家企业的主体厂房、机械设备、硬化地面均已拆除完毕,复耕复垦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案意义】

该案办理中注重环境整治、企业发展、民生保障的有机统一。黄河滩区违建砖窑厂投资较多,涉及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办理难度较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赢得党委政府理解与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执法合力,顺利完成拆除工作,消除黄河防汛安全隐患,有效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同时,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服务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避免简单办案、机械司法。该案的成功办理对黄河滩区此类案件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信息来自:濮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