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罗湖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发布征收提示,拟对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这是《更新条例》实施后深圳首个启动行政征收程序的城市更新项目。

12月2日,深圳交易集团宝安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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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房屋征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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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收提示,因公共利益需要,现拟对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28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等有关规定,发布房屋征收提示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三、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增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

其中,旧住宅区:符合下列情形的,区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条例相关规定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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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部分: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参照旧住宅区规定由区人民政府对未签约住宅类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除规定上述个别征收触发条件外,《条例》还对征收流程作了相应规定,其运行流程遵循先协商、行政调解后个别征收的严格程序,在流程行至实际征收之前,若项目权利人与市场主体达成协议,政府亦可随时终止征收程序。

《条例》所规定的运行流程

深圳于7月31日发布首个市级且最核心的《条例》配套细则《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具体执行程序及各中细节作出了全面详实的规定。对于深陷拆迁泥潭的更新项目或将迎来曙光,各家均积极争取适用于《条例》行政征收以破解自身拆迁难问题。(详细政策解读:)

目前,盐田海涛花园是《条例》后首单启动行政调解的更新项目。罗湖区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蔡屋围(城中村)项目一期子项目B成为《条例》实施后首个启动行政征收程序的项目。

项目背景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地处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东依宝安南路,南邻滨河路,北至红宝路,西至红岭路。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3年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二批计划》,专项规划于2018年12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7月进行修改公告。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36758.8㎡,拆除用地面积266728.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403.1㎡,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56700㎡,地上容积率13.9,另外,允许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1400㎡,地下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600㎡

按照最早规划的版本,晶都酒店、寰宇酒店拆迁后将建设一栋760米、一栋608米高的超高层摩天地标写字楼。但最新优化方案显示,该地块建筑限高改为500米。从高度来看,建成后仍然不失为深圳的两大新地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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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由京基集团操盘。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辐射环渤海、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据悉,京基还意向启动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如水贝村、湖贝新村、大围村、梅富村、京基蔡屋围、京基木棉湾旧改、长源村旧改等。

蔡屋围旧改可以说是罗湖含金量最高的旧改,按照规划,将把蔡屋围建成比肩纽约曼哈顿,伦敦金丝雀码头、巴黎拉德芳斯、香港中环的世界级城市中心。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也将进一步增加京基在深圳旧改领域的筹码。

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项目概念规划效果图(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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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延期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宝安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延期公告。

根据公告,由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的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招标人民主决策,现对本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1月18日下午18:00(原时间为为2021年12月1日下午18: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2年1月20日上午9:00-10:00(原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10: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1月20日上午10:00(原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10:00);

4、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1月20日上午10:00(原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10:00),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出席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在会议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含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关于本项目已发布的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变更,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原本项目已发布的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项目背景

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位于深圳西北部的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社区,西临珠江入海口,北与东莞市相邻。项目四至范围为北至民主大道,东至锦程路,西至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南至民主村三间仔。

项目用地面积为362928.58㎡(用地面积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教育用地,共涉及6个地块,其中4块为二类居住用地,1块为商业用地,1块为教育用地。项目具体的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划指标等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于2020年9月21日招标公告,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中止招标公告,又于2021年11月12日重启招标。

因项目涉及诉讼,重新启动招标程序的公告补充项目最新进展供各投标人参考,具体如下:

招标人于招标期间,即2020年9月2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0)粤03民初4017号起诉状、应诉通知、民事裁定书等文件。大康公司对包括本项目在内,政府部门返还给招标人的42万㎡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张权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民初40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招标人依据《补偿协议书》享有的42万㎡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北至民主大道,东至锦程路,西至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南至民主村三间仔)。法院并要求国土部门协助执行,暂停招标人根据《补偿协议书》享有的42万㎡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北至民主大道,东至锦程路,西至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南至民主村三间仔)权利证书的办理及变更。

该案因标的超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移送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1)粤民初3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追加雄江公司为共同原告,后将雄江公司变更为第三人。本案目前已开庭但尚未判决。本案有关进展情况如下:

大康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诉请请求包括:要求确认大康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的编号CTH201号《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有效;要求确认42万㎡土地(北至民主大道,东至锦程路,西至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南至民主村三间仔)的土地使用权归大康公司所有;要求招标人将42万㎡土地使用权办理至大康公司名下;要求本案诉讼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大康公司目前提供了26份证据。

雄江公司目前提供了15份证据。

招标人目前提供了12份证据。

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对于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投标方案响应”第2条,增加以下内容:

“投标人最终能否对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土地合作开发,需通过协商与大康公司、雄江公司解决纠纷或者由法院司法判决确认,各方需尊重司法判决的结果,按时签订及履行《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362928.58㎡征地返还用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下称:《合作开发协议》),并保证不对招标人提出任何异议、投诉、起诉等,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同意上述内容(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据了解,深圳市大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兴办实业、金融担保、国内商业、物资供销等,在深圳的项目有福盈门大厦、宝安大康城等。

深圳市雄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初期选择在深圳地理位置优越的片区进行房地产开发,专注于精品建设,兴建了雄江苑、明福居、庆福园等多个商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