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0日,我在银川市天山熙湖售楼处缴纳2万的认筹金并签订团购意向书用于购买房屋。于8月21日在售楼部填写退款资料,至今未收到该公司2万元的退款。”近日,宁夏银川市的网友刘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求助相关部门,希望房地产商尽快退款。对此,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回复办理,目前,该网友已收到退款。

网友刘先生留言称,“在购买银川市西夏区阅海天山熙湖住宅时,向阅海天山熙湖顾问交款2万认筹金,并签订团购意向书合同,合同说明未购买成功于团购选房次日起30日内办理退款。后填写退款资料,至今未收到退款。多次于该公司前台和顾问打电话追问此事,电话不接,沟通无果。去售楼部沟通,置业经理敷衍搪塞,无法具体告知退款时间。”多次沟通无果的刘先生,无奈之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希望相关单位能介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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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截图。

针对该留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回复表示,2021年9月,银川市住建局在房地产市场现场检查中,发现银川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熙湾7#、8#、9#楼部分销售款项未交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市住建局当场向天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开发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进行整改。要求对已收取意向金的客户积极沟通,开展逐步、分批次清退意向金。接到网民反映的问题,市住建局积极与鸿瑞房地产公司对接,要求开发公司尽快为网民退款。同时,对开发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开发公司主动与网民联系,尽快为网民退款。

11月24日,收到退款的网友刘先生再次留言,称“谢谢领导,认筹金已经退了。”

网友留言截图。

人民网宁夏频道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梳理发现,还有不少网友关于认筹金迟迟不退一事在领导留言板上进行留言,退款延迟时间在1-3个月不等。

“我于7月22日缴纳认筹金。截至目前,还没有收到退款,公司前台和销售顾问的电话也都打不通。”有着相同遭遇的网友李先生也在留言板上求助。他表示曾亲自到过售楼处沟通,置业经理敷衍搪塞,无法具体告知退款时间。在李先生提供的团购意向书上也明确说明退款时间为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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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李先生提供的意向书和收据。

“买房本是件高兴事,却被认筹金弄得很闹心!希望领导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李先生无奈地说,他只希望可以早日拿到退款。

带着网友的诉求,人民网宁夏频道电话采访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安排专人受理缴纳认筹金的网友投诉,具体数据还在统计当中。“由于我们没有行政执法权,目前已多次约谈该房地产负责人,同时督促其逐步、分批次清退意向金。

“开发商要求客户缴纳的认筹金是否合理?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权?”“希望将预售资金得到有效监管,从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少网友在留言的同时提出了质疑与期盼。

为此,人民网宁夏频道采访了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张瑞律师。张瑞律师表示,认筹金是购房者买房诚信意愿上的一种表达,不具备法律属性,也不具备担保、惩罚性质,在购房者不愿购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资格和权利扣留购房者的认筹金。同时,要注意区分认筹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从网民提供双方所签订的《团购意向书》这个初步证据内容来看,其团购意向书约定:“未购买成功则于团购选房次日起30日内办理退款”,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该2万元的性质是定金,因此开发商必须退还该网民的认筹金。

此外,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张瑞律师特意提醒广大市民,所谓“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部缴纳认筹金。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约定的是“定金”还是“认筹金”,作为弱势群体的购房者来说,建议购房者在缴纳各种“金”时,一定要与开发商明确约定款项的性质,以及购房者不继续认购房屋时,款项何时退还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