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发布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06-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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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主要涉及包括总则、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医疗设备、相关指标在内的主要技术内容,共50个条款。

同时明确,要进一步强调规划引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总体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适当提高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指标,突出中医药特色业务用房建设需求,满足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教学、科研的全面发展,提高公共卫生防控能力,优化医院整体空间环境,促进信息化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推进新时代中医医院建设。

文件还指出,新版《标准》适用于中医医院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区域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谱和发病率、中医药服务需求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应分为6个级别:100床以下、100床~299床、300床~499床、500床~799床、800床~999床、1000床~1500床。

此外,新《标准》中还提到中医医院住院楼不宜设置阳台。因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有相应的防护设施。同时,中医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划建设、绿色节能、环境保护、装配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

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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