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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莆田中山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审批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中山中学壶兰校区(小学)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荔港大道与万好东路交叉口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577.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17.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348.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68.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图书综合楼、教学楼、行政综合楼、实验楼、宿舍楼、门卫、地下停车场及其他配套。

四、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020.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44.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9.56万元,基本预备费1496.80万元。资金来源经区教育局审核该项目建设资金由荔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五、建设工期:控制在35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你校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其他:请据此批复,深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按照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做好施工图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制“五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总概算表

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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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敏

▌校对:魏碧霞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