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必要为《The Beatles:Get Back》(港译:《披头四:狂热回归》)写点什么。

哪怕会完整看完这8小时片子的人,根本不会Care别人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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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饭圈电影。如果你不是披头四的粉丝,或是狂热的、对摇滚乐抱有研究态度的乐迷,请不要浪费时间。哪怕是史上最高清的、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演出:天台演唱会,这40分钟,其实真没什么好看的。和Queen的Live 8相比,还不如那个好看。真的,别看了。就此打住吧。

关于这部片子的背景、以及《Let It Be》的背景、包括后来的Naked版等等,无需赘言。仅说我看完《Get Back》的感受。

第一件事:我们是不是错怪洋子了?

影片的开头,气氛一度压抑。披头四其实还没准备好,进度不佳。他们甚至没有一个好的监听排练环境,大家只能挨在一起,洋子就拉着椅子坐在列侬旁边,乔治一抬头,就能看到洋子的脸——在当年的纪录片里,那个昏暗、压抑的片子、恨不得要为披头四送终的片子里,洋子被塑造成最大的罪人。在我年轻时候,我所读到的中文网络的资料,洋子都是那个带着东方迷惑书的坏女巫,让披头四产生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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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完《Get Back》,你真觉得,当年洋子是不是被魔鬼剪辑了?洋子碍着谁了么?洋子有指手画脚吗?洋子只是陪着列侬而已。当大家在排练间隙,或者人没有来齐的时候,她会和列侬一起搞他们后来的那种东西,有时候保罗心情好也会陪他们一起玩。调皮的保罗会说:我们的年度最佳CP来了!

其实,披头四成员真的有讨厌洋子吗?

在陷入僵局时,列侬和洋子不在,保罗有一顿震撼性发言:50年后再看,这件事将滑稽至极。他们(披头四)当年散伙,是因为洋子坐在音箱上。“瞧,约翰上哪儿都带着这女孩。”我肯定会感叹:搞什么?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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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这一对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词曲创作组合是不像过往那么亲密了,但这是洋子的问题吗?要知道,当年披头四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是男孩。二十年之后,他们已经都是男人了。十年时间,你还能用当年汉堡的那个状态去要求披头四吗?你想想,你跟你的高中同学还混在一起吗?

2016年,五月天发行他们的专辑《自传》,发布会的采访里,我问他们,我说:这是你们的倒数第二张专辑的(如果要跟披头四相比,《自传》就是《Let It Be》了),你们现在创作的状态是怎么样的?会不会大家都有大家的想法?面对我的钓鱼问题,同样也是超级披头四粉丝玛莎说:五月天确实年纪大了,也都各自有自己的家庭,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我们要取得共识肯定是越来越难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取得的共识,一定是更牢固、更珍贵、更确信的东西——玛莎回答的太牛逼了。就是这个意思。

同样的,乔治创作才华、个人意识的崛起、他作为作者的身份已经快要盖住他作为吉他手的身份了。作为学长,列侬和保罗是当世最佳,乔治对自己的创作总是很不自信,他已经写好了All Things Must Pass,却还是没有在披头四里拿出来。他会弱弱地问保罗,这个词怎么写比较好?Something这首歌他已经琢磨半年了——天啊乔治,你知道吗,你写的Here Comes The Sun和Something,明明就是《阿比路》里面最伟大的两首歌,也是我心目中披头四最好的Top 5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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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Back》里还有一个镜头,乔治趁着保罗不在,对列侬说:我其实写了很多个,估计能有10张专辑的量……我想发一张……自己的专辑,就是我想把这些歌放在一起,看看会怎么样。乔治说这话的时候,再次让我觉得他的绝对的纯真。要拼人品,披头四里乔治绝对第一。

我和一些朋友交流,他们都觉得,其实这次看完《Get Back》,觉得洋子真的没有那么讨厌了。于我,我是一直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因为……因为我去哪里也都是带着樱太啊!如果你要邀请我去看现场,那首先是“樱太是否觉得这个现场有意思”;当然现在变成了“小小樱是否觉得这个现场有意思”。让自己伴侣参与自己生活里面的每一件事情,这有什么问题?

我就说一个你们听起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迄今为止,我还没去过一次台湾省。原因是:樱太因为某些原因没法去台湾省。而第一次省亲,竟然只有我一个人?不带樱太?这行吗?结果呢,包括五月天什么高雄演唱会、跨年演唱会,或者是什么金曲奖颁奖礼邀请我去观礼,大概也能有十来次,各种单位邀请我去台湾省考察,我都没去——因为樱太不能去。

这个理由,你们觉得不可思议吗?你们能理解吗?反正我是完全理解且赞同列侬要带着洋子。你把洋子一个人留在家,你放心工作么?你良心不会痛么?你自己一个人还能写出歌来?

说到创作,《Let It Be》的初衷,是披头四希望回归现场,用过现场真实的演奏,Come Together,Play Together,去挽救(虽然我讨厌这个词,危言耸听,但感觉又没有太合适的替代品)乐队即将分崩离析的状况。保罗是其中最有责任感的那个人,他觉得披头四必须在一起,他用《Get Back》这首歌为专辑定调(但第一个solo的人也是他,《Let It Be》也是他,这个现实主义、功利主义男人)。《Let It Be》整张专辑的听感希望回到了早期披头《Plz Plz Me》的感觉,尽量不要做叠录之类的,你们能不能做一点能在现场表演的歌,要知道《Plz Plz Me》可是一天录完,One Take的专辑。于是,他们找来了Glyn Johns——滚石乐队的御用制作人,一个自传书名敢写《Sound Man: A Life Recording Hits with The Rolling Stones, The Who, Led Zeppelin, the Eagles , Eric Clapton, the Faces》的男人。

纪录片里,Glyn的戏份甚至比披头四守护者乔治·马丁还要多久。列侬经常会对着镜头开玩笑说,大家好,我们是滚石乐队,也是这个意思。这一次的《Let It Be(Super Deluxe)》版,有Glyn Johns的Mix版,我非常推荐大家去听……好吧,这个推荐是无效的,你说会看我写这东西的人,谁没听过呢真是。我对Glyn Johns的Mix版的评价是:一股滚石味儿。尤其是《Don’t Let Me Down》、《I’vt Got A Feeling》,真的很滚石,人声之处理、鼓的音色处理——考虑到Glyn是摇滚乐史上最著名的录鼓大师,这个版本里的林哥·史达是真的独此一家。

在《Get Back》里,你能事无巨细地看到披头是怎么创作的,看起来,他们是一遍又一遍地不断地演着这几首歌,但在虫粉眼中,这真的太有意思了。我在B站看的时候,弹幕特别好玩,比如《Get Back》,有虫迷发,“什么时候把歌词改成JoJo啊,急死了”。我们都是知道未来的人,当看着披头不断把这首歌从动机、demo发展到最终定版的样子,真的太有趣了。包括这张专辑里我个人超超超喜欢的《Two Of Us》,原来是保罗的提议,他在这首歌里也弹了木吉他,他说,自己很喜欢披头四那些没有贝斯的歌,比如当年那首《I will follow the sun》(妈的这明明就是你自己中学写的歌),因为没有贝斯,所以有更宽阔的音场,他想要追求这种感觉——原来如此。

包括在搬去苹果大楼后,Billy Preston加入,让《Let It Be》这张专辑终于定形,《Get Back》整个片子的情绪也变得欢快明亮起来。我太喜欢Billy了,那一年乔治走时,乔治的纪念音乐会,他唱的《My Sweet Lord》,是让我觉得这首歌唱的不比乔治本人差的版本,对生命的赞颂,真的太他妈好哭了(BTW. B站的这个片源,这一段,许多虫迷也在刷感谢Billy,Billy几年后也因病离世,这首歌也送给Billy自己)。

虽然我觉得画质什么的不太重要。都听披头四的人了,都是Mono Forever、Keep It Moon的人了,咋了。原本《Let It Be》电影素材是用16mm胶片拍摄的,近年4K修复技术很强大,去胶片颗粒+数字锐化+AI渲染等一套组合拳,初看是挺高清的,但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甚至有很多失焦、渲染错误的问题,包括色彩方面也有很多别扭的地方。和这些年看过的4K修复如《牯岭街》、《2001太空漫游》相比,差距略大。不过,渣画质都看过来了,伪4K也能接受,没问题。

最后的天台演唱会是全片最酷的地方。当时最反对上天台的保罗,当警察上来查水表的时候,反而演的更卖力。披头四有这么多伟大的演出,1964年改变美国的一夜,1965年Shea露天体育馆开创“体育场摇滚”,1966年的武道馆……但论真正的传奇,依然是1969年的rooftop concert。任谁也无法料到,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披头四,这42分钟,便是他们最后的公开表演。路人的随访,用隐秘摄像机拍下的警察,一起构筑了这个不可复制的场景,历史的书写者总是不经意完成伟大的创举。

作为披头四的歌迷是幸福的。总是有不停的东西被挖掘出来,哪怕你是一个白嫖党。不断有各种新的Mix出来,2022年就是披头四首张录音室作品(细碟)《love Me do》的发表60周年了,再到2023年,又是披头四首张录音室专辑《Please Please Me》发行的60周年,肯定又有新东西被挖出来,肯定不仅《on air》这些。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