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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截图

人民网南京12月4日电(张瀚天)12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通报称,3日20时40分,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康乐路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警方于当晚将犯罪嫌疑人隋某某(男,35岁,黑龙江人)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张某某(男,35岁,高淳人)已死亡。

据目击者称,捅人者和伤者均为男性,两人曾共乘一车,被捅男子下车时已受伤,随后在道路上又被持刀者捅伤。

警方通报显示,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隋某某自述因债务纠纷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